[调试公示]年产20万套新能源电池壳技改项目竣工及调试起止日期公开
[调试公示 年产20万套新能源电池壳技改项目竣工及调试起止日期公开 [发表于 1 分钟前 |
******公司年产20万套新能源电池壳技改项目竣工及调试起止日期公开 ******公司于2023年6月29****环境局**分局关于《******公司年产20万套新能源电池壳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嘉平环建2023-69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本项目废气及废水处理设施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建设单位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调试起止时间 ******公司年产20万套新能源电池壳技改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已于2024年10月31日竣工,污水处理站及废气治理设施调试起止日期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2月30日。 二、企业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公司年产20万套新能源电池壳技改项目位于******开发区海振路222号,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4#、5#、7#厂房,购置1条铝挤压生产线、2条新能源电池壳生产线等设备,配套全自动智能喷胶、烘烤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万套新能源电池壳的生产能力,年销售2亿元,利税1200万元。 三、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水:本项目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厂区现有综合污水处理装置和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纳管废水最终****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湾。 污水入网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入网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废气: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喷胶废气、燃气废气和食堂油烟。其中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燃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14);喷胶废气收集并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艺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A015);食堂油烟利用现有经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喷胶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1标准,企业边界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6标准,具体见表3-1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焊接烟尘中颗粒物(无组织)、清洗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和喷胶废气中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扩、改建)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噪声:设备生产噪声经墙体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处理。本项目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固体废物:本项目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分质,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四、联系人及方式: 李先生****346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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