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区2024年南雅镇等2个乡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发改审〔2024〕5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南雅镇、铁桥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6675亩,其中**480亩,改造提升619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梯田整治192.97亩,梯台整治 95.17亩,恢复地类整治29.40亩,清杂翻耕28.18亩;维修和新修提灌站3座,新修蓄水池3座,安装水管12745米,维修灌溉渠17481米;新修2.5米宽机械通道11656米,维修 2~3米宽机耕道(C25砼路面)3950米,新修3.0m宽机耕道(泥结石路面)2160米;新修挡土墙1645米;施用有机肥106.05亩;安装公示牌1座,工号牌66块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667.3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647.26万元
2.4 招标范围:由******公司设计的《**市**区2024年南雅镇等2个乡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范围内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21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大道中段 | 地址: | **市**区金开大道1003****广场C10栋24-6 |
联系人: | 夏中友 | 联系人: | 胡琴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9****6977 | 联系电话: | 153****2649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市**区2024年南雅镇等2个乡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交易中心 | ****公司****支行 | 108****55576VA00115 |
******交易中心 | ****公司**支行 | 680********7547-100674 |
******交易中心 | ****银行****公司****营业部 | 955********05821073 |
******交易中心 | ****银行****公司**支行 | 340********100********672 |
******交易中心 | ****银行****公司****营业部 | 314********010********05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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