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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1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114
通讯地址:****开发区多功能厅3楼生态环境处二 邮 编:64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能源电池箱体结构件加工项目 | **三江新区 | ******公司 | **华洁****公司 | 该项目在**省**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港园路沙坪路7号智能终端产业示范园B区21栋一、二层进行建设,用地面积5081.96m2。项目拟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13.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CNC加工中心、半自动升降系统、超声波振子、烤箱热风加热系统、镭雕机、空压机、检测仪器等设备,**铝型材CNC加工生产线、清洗线、检测线等,并建设空压机房、配电房等相关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拟年产500万件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结构件。 | 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适应性改造、设备安装的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做好废气污染防治。一是镭雕工序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二是切削液挥发性有机物通过自带油雾回收器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园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进行项目总平面布局,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措施,控制设备噪声污染,管控设备运营时间,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一般固废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处置:含油金属碎屑、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清洗剂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油桶、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的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