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采购方式的说明
(一)政策依据:本采购方式适用范围是《****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合财综〔2020〕837号****政府****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合财购〔2021〕825号)中规定的未列入目录内且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对满足以上条件的货物或者服务,由我乡根据《造甲乡公共**交易活动管理办法》自行组织采购。本项目不同于招标,评价小组会商确定服务承接主体的过程是依据采购人需求实际,对自荐材料进行“货比三家”的过程,允许拆分采购内容选择多个主体共同承接,会商过程由纪检部门监督可以选择不公开方式进行,拟确定的承接主体公示期间接受公众监督举报。
(二)采购流程:1、****中心网站发布购买货物或服务相关信息,有效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意参与的单位可在此期间递交书面自荐材料;2、组织3****小组会商确定承接主体,形成书面意见,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3、****中心网站发布拟确定的承接主体,不少于5个工作日;4、公示无异议后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
二、采购内容
1、采购编号:****
2、采购需求:
①项目地点:造甲乡
②采购范围:造甲乡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完善工程监理服务,项目中标金额共计311.6366万元。
③采购价格:按照项目中标金额不高于1%费率。
3、付款方式:项目交竣工后一次性拨付完成。
三、作为承接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资质业绩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2、资质要求: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提供以往2-3个污水厂站及管网类工程项目监理方面的业绩材料。
(二)须符合下列情形
1、报名日起前两年内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三)不得有以下情况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市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6、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仍在限制期内。
(四)诚信约定
递交自荐材料视为自荐人对采购人作出了自身符合以上条件的承诺,若被举报查实不符合以上条件,则失去参与资格,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自荐材料提交:
(一)书面材料准备:
材料应当充分证明自身能够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监理服务,并完全满足作为承接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介绍信原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业绩证明材料、以往符合采购条件的监理方案。
****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面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交后不退。
(二)现场查验原件:
递交书面自荐材料时现场查验联系人身份证原件、资质业绩材料原件。
五、是否允许联合体报名:否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材料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1日9:30之前
2、材料递交地点:****政府南楼203办公室
采 购 人:邵主任139 5691 2460
****办公室:孙主任 0551-****1001
3、评价小组会商时间: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择期举行,会商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拟确定的承接主体结果。
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