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岐江河流域-板芙镇)-污水厂配套工程施工许可
中华人民**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建设局
发证日期:2024-11-01
发证日期:2024-11-01
建设单位 | ****(中****管理中心) | ||
工程名称 | **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岐江河流域-板芙镇)-污水厂配套工程 | ||
建设地址 | 金钟村、****工业园“金钟围” |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358.4600平方米,报建总造价:450.0000万元,地上层数:2层,地下层数:0层,高度:7.6000米,幢数:2幢 | 合同价格 | 450万元 |
工程总承包单位 | |||
勘察单位 | ****研究院****公司 | ||
设计单位 | ****集团****公司 | ||
施工单位 | **** | ||
监理单位 | **市****公司 |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 孙洋广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 何建凯 |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 张**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 刘烈钢 | 总监理工程师 | 申强 |
合同工期 | 2024-11-01 ~ 2024-12-30 | ||
状态 | 正常 | ||
备注 | 质量监督注册号:****103101ZX;安全监督注册号:****103101B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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