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运行五部121单元加热炉节能优化改造项目
****运行五部121单元加热炉节能优化改造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石化运行五部121单元加热炉节能优化改造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石化运行五部121单元加热炉节能优化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
****运行五部121单元加热炉节能优化改造项目
项目所在地
**省/**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石化运行五部121单元加热炉节能优化改造项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
发标日期
2024年11月05日
主要技术规格
包括余热回收系统及配套系统中的空气预热器、挡板、烟风道、连接件、支撑钢结构、膨胀节、衬里、仪表接口、人孔门、外保温、平台梯子等,以及配套的工艺,管道,给排水,自控,电气,土建等配套公用工程。改造后的加热炉烟气排放温度≤85℃,热效率≥95.4%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交货
交货数量
1套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集团公司内唯****公司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3.2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至少 2个合同的加热炉余热回收系统产品的供货业绩,且均满足:1)加热炉单台热负荷≥50MW或成套热负荷≥80MW,2)加热炉热效率≥95.4%,3)排烟温度≤ 85℃的技术要求。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 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 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加热炉热负荷、热效率及排烟温度的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提供的订单需满足前述业绩的要求)。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及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4 其他要求:无。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09时3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 址:**省**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426号**海油大厦 |
联 系 人:郭凡 |
电子邮箱:guofan@cnooc.****.cn |
邮 编:516086 |
联系电话:075****1309 |
异议受理人:李想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75****34442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denglq@cnooc.****.cn |
投诉受理人:邓丽琴 |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市**区后海滨路3168号(**湾段)中海油大厦B座44楼 |
联 系 人:李想 |
电子邮箱:lixiang37@cnooc.****.cn |
邮 编:518000 |
联系电话:075****34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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