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市自然资补字2024(公)第113号
兴市自然资补字2024(公)第113号
******局关于王朝琴补交土地
出让金完善用地手续有关事宜的公告
兴市自然资补字2024(公)第113号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国国土**部令第21号令),对下列事项公告,十五日后无异议,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完善用地手续。
一、王朝琴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
(一)基本情况
1、地块位置:******办事处胖山安置区。
2、土地面积:119.99平方米
3、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4、评估指标情况:土地出让面积为119.99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70年。
(二)评估备案情况
经**南州**大地房****公司2024年10月25日评估的土地价格评估通知书已经备案,该宗土地出让金按大写:壹拾伍万陆仟伍佰捌拾陆元玖角伍分整(小写¥156586.95元)人民币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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