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电梯维保采购项目
比选文件
三、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6.2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我院现共有医用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15台和餐梯(杂物电梯)1台。其中综合楼电梯为蒂森电梯,共2台,停靠楼层数为4层。医技楼电梯为蒂森电梯,共2台,停靠楼层数为6层。外科楼电梯为莱茵贝格电梯,共2台,停靠楼层数为7层。内科楼电梯为恒达富士电梯,共2台,停靠楼层数为7层(含1层负一楼)。康复中心楼电梯为西成电梯,共2台,其中1号梯停靠层数为4层,2号梯停靠层数为3层。门诊楼电梯共2台,1号帝奥电梯停靠层数为4层,2号电梯为恒达富士电梯,停靠层数为4层。体检楼电梯为莱茵贝格电梯,共1台,停靠层数为4层。发热门诊楼电梯为铃木电梯,共2
台,为无机房电梯,停靠层数为3层。
(二)服务内容及维护保养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1、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等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电梯维保服务。2、当国家有关电梯的法规或标准发生改变时,按改变后的法规或标准执行。3、对电梯进行常规检查和清洁、润滑、调整、维修、更换配件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和更换配件不应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
维护保养服务要求:1、电梯日常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全年四种,出具《电梯保养服务报告》,并经医院管理人员签字认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如下:
表A-1 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1 | 机房、滑轮间环境 |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
2 |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 齐全,在指定位置 |
3 | 驱动主机 | 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
4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 动作灵活 |
5 | 制动器间隙 |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间隙值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6 | 制动器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制停子系统时的自监测 | 制动力人工方式检测符合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制动力自监测系统有记录 |
7 | 编码器 | 清洁,安装牢固 |
8 |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
9 | 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 | 工作正常 |
10 | 紧急电动运行 | 工作正常 |
11 | 轿顶 | 清洁,防护栏安全可靠 |
12 | 轿顶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13 | 导靴上油杯 |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
14 | 对重/平衡重块及其压板 | 对重/平衡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
15 | 井道照明 | 齐全、正常 |
16 |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 工作正常 |
17 | 轿厢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18 | 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 工作正常 |
19 |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IC卡系统 | 齐全、有效 |
20 | 轿门防撞击保护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 | 功能有效 |
21 |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22 | 轿门运行 | 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
23 | 轿厢平层准确度 | 符合标准值 |
24 |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 齐全、有效 |
25 | 层门地坎 | 清洁 |
26 |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 | 正常 |
27 |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 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
28 |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29 |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 不小于7mm |
30 | 底坑环境 |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
28 | 底坑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A-2 季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季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A-1半月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A-2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A-2季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
2 | 制动衬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3 | 编码器 | 工作正常 |
4 | 选层器动静触点 | 清洁,无烧蚀 |
5 | 曳引轮槽、悬挂装置 | 清洁,钢丝绳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6 |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 | 清洁,无严重油腻 |
7 | 靴衬、滚轮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8 | 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9 |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胶带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
10 | 层门门导靴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消防开关 | 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
12 | 耗能缓冲器 | 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 |
13 |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A-3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A-2季度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A-3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A-3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1 |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螺栓 | 连接无松动,弹性元件外观良好,无老化等现象 |
2 | 驱动轮、导向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响,无振动,润滑良好 |
3 | 曳引轮槽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4 | 制动器动作状态监测装置 | 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
5 |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
6 | 控制柜各仪表 | 显示正常 |
7 |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8 | 悬挂装置、补偿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
9 | 绳头组合 | 螺母无松动 |
10 | 限速器钢丝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层门、轿门门扇 | 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 |
12 | 轿门开门限制装置 | 工作正常 |
13 | 对重缓冲距 | 符合标准值 |
14 | 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合处 | 固定,无松动 |
15 | 上、下极限开关 | 工作正常 |
A-4 年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年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A-3半年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A-4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A-4 年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
2 |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 接触良好 |
3 | 制动器铁芯(柱塞) | 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4 | 制动器制动能力 | 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必要时进行轿厢装载125%额定载重量的制动试验 |
5 |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 符合标准 |
6 |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对于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的限速器,每2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对于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限速器,每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 | 工作正常 |
7 |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 工作正常 |
8 |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 工作正常 |
9 |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期附件安装螺栓 | 紧固 |
10 |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的导轨支架 | 固定,无松动 |
11 |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的导轨 | 清洁,压板牢固 |
12 | 随行电缆 | 无损伤 |
13 | 层门装置和地坎 |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
14 | 轿厢称重装置 | 准确有效 |
15 | 安全钳钳座 | 固定,无松动 |
16 | 轿底各安装螺栓 | 紧固 |
17 | 缓冲器 | 固定,无松动 |
注A-1:如果某些电梯没有表中的项目(内容),如有的电梯不含有某种部件,项目(内容)可适当进行调整(下同)。
注A-2: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对测试、试验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测试、试验,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为检查、调整、清洁和润滑(下同)
注A-3:维护保养基本要求中,规定为“符合标准值”的,是指符合对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制造单位要求(下同)。
注A-4:维护保养基本要求中,规定为“制造单位要求”的,按照制造单位的要求,其他没有明确“要求”的,应当为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或者制造单位等的要求。
2、维保单位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维保单位在承接新维保电梯前应对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确认,维保后电梯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并且处于正常良好的运行状态。
3、维保单位应严格按照电梯制造单位提供的维护说明书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根据所维保电梯的使用情况和特点,制订合理的维保方案或维护计划,确保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4、维保单位应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5、维保单位应在每部电梯年度定期检验前至少进行1次安全性能自行检查,并出具符合要求的自行检查记录或报告。
6、维保单位应指派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承担维保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设备、工具和个人防护劳保用品。
7、维保单位应保证所维保电梯的备品、备件充足,采购渠道畅通,保证备品备件性价比合理且质量可靠,以保证电梯使用单位的合法利益。
8、维保单位的质量检验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应对电梯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且进行记录后存档。
9、维保单位认为电梯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立即消除时,应及时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
10、维保单位应保证24小时值班电话通讯畅通并有人应答。接到电梯困人故障后,维保人员应及时抵达现场实施救援,抵达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
11、维保单位应保证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电梯的维保工作,维保人员应当具备机械和电气安装维修项目作业资格,维保过程中应当加强安全监护,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作业结束后维保人员应填写固定格式的维保记录,并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确认签字,分别留存归档,存档周期不少于4年。
1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出租、出卖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不得将承揽的业务转包和分包。
13、维保单位终止电梯维保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使用单位。不得干扰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应当确保移交的电梯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14、维保单位不得进行企业间的恶意竞争,不得降低维保质量,不得设置技术障碍,不得损害电梯使用单位利益。
15、维保单位每次现场进行维护保养时需通知我院相关人员到场,如发现配件损坏需更换配件的,应通知我院相关人员到场确认。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如出现200元钱以内的配件损坏,维保单位负责购买配件进行更换(200元以内的配件需提清单)。如出现200元钱以上的配件损坏,维保单位需及时通知我院到场确认,材料费由我院支付,维保单位进行更换。我院要求供应商对更换材料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向我院报价,同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三)技术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维保服务应满足相关行业服务要求并完成电梯年检相关检测工作。供应商维保服务应包含服务内容中的维护保养项目但不限于服务内容中的服务。
(四)报价要求
供应商在进行维保报价时应按每台电梯单独进行报价,如电梯维保期限未到或电梯拆除,我院根据单台电梯报价按实际维保月进行折算计取维保服务费用。
1、报价一览表
序号 | 电梯位置 | 停靠楼层数 | 电梯品牌 | 台数 | 报价(元/年) | 备注 | |
1 | 体检楼 | 1号梯 | 4层 | 莱茵贝格 | 1台 | ||
2 | 医技楼 | 1号梯 | 6层 | 蒂森 | 1台 | ||
3 | 2号梯 | 6层 | 蒂森 | 1台 | |||
4 | 综合楼 | 1号梯 | 4层 | 蒂森 | 1台 | ||
5 | 2号梯 | 4层 | 蒂森 | 1台 | |||
6 | 外科楼 | 1号梯 | 7层 | 莱茵贝格 | 1台 | ||
7 | 2号梯 | 7层 | 莱茵贝格 | 1台 | |||
8 | 内科楼 | 1号梯 | 7层 | 恒达富士 | 1台 | ||
9 | 2号梯 | 7层 | 恒达富士 | 1台 | |||
10 | 康复中心 | 1号梯 | 4层 | 西成 | 1台 | ||
11 | 2号梯 | 3层 | 西成 | 1台 | |||
12 | 门诊楼 | 1号梯 | 4层 | 帝奥 | 1台 | ||
13 | 2号梯 | 4层 | 恒达富士 | 1台 | |||
14 | 餐厅 | 1号梯 | 2层 | 亿成 | 1台 | 免费 | 杂物电梯 |
15 | 发热门诊楼 | 1号梯 | 3层 | 铃木 | 1台 | ||
16 | 2号梯 | 3层 | 铃木 | 1台 | |||
报价合计(元) |
2、200元以内的配件清单
序号 | 配件名称 | 配件品牌 | |
1 | …… | ||
注:以上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如不满足做无效申请处理。
五、比选申请人须知
1、本项目预算金额:比选申请文件的语言,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中文编写。
2、比选申请文件应至少包括资格证明材料和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比选申请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有松散页。
4、比选申请文件除签字外,全部用不褪色的墨水(粉)打印。
5、比选申请文件应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6、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递交,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包装袋内。
7、比选申请文件应该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接收,且不论迟到的原因。
8、本次比选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供应商。
六、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维保公司经考核合格后签署下一年合同。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电梯维保服务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合法有效的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合同执行半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50%。
四、违约责任
(一)合同解除
一个合同年度内考核分数低于80分者,医院按考核****公司解除维保合同。
(二)续签终止
一个合同年度内发生以下情形,终止下年度合同续签:累计发生3次维护保养不按时完成,造成电梯设备损坏或不能有效使用;电梯设备发生故障抢修不及时完成累计达到3次;电梯故障困人通知救护后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置累计2次;电梯设备的相关管理机构抽检不达标累计2次(所造成管理机构处罚由供应商承担)。前述情形如给采购人造成财产或人员受损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三)供应商在维护保养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零部件丢失的,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供应商维保期间,如遇驻场维保人员服务达不到保养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乙方在15天内更换维保人员。如年度累计三次以上维保人员服务达不到保养要求或一个月内有效投诉电梯故障三次以上,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五)如供应商达不到合同所约定的保养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供应商应另行赔偿损失。
(六)供应商未按要求及频次开展电梯保养的,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费用按实际保养频次据实结算,并根据未按频次保养导致零部损坏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供应商人员出现劳务纠纷,或因维护自身劳动权益而提起劳动仲裁及诉讼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与采购人无关。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八)因供应商的责任,造成供应商人员在采购人工作场所发生的任何经济损失、疾病,安全事故、人员伤亡或负面影响等,均应由供应商来负责承担。若造成采购人的损失,供应商应负责对采购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九)因供应商保养不善或疏忽引起的电梯事故、不正常运行等,给采购人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五、考核表
医院每半年对供应商的电梯维保服务工作进行抽查考核,考核标准按《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质量考核标准》进行。
电梯维保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类别 | 内容 | 标准分 | 评分办法 | 得分 |
电梯 机房 | 1.机房环境:机房地面应保持清洁,无杂物; 2.控制柜:控制柜内各电子元件及微机设备内无灰尘,无异 味等异常情况,各种标识应清晰效; 3.主机:运行时应无异常噪音、无异常气味、无漏油现象; 4.机房内各个转动部位应有明显的标记 5.限速器:夹绳口的污垢应及时清除,使夹绳动作可靠; 6.机房内应有照明、救援工具应齐全、有效; | 20分 | 检查发现一处不符合扣2分,直至扣完。 | |
井道 | 1.各层厅门电气开关、照明、门锁应动作灵活、可靠。 2.各厅门门头、门扇、应无垃圾、砂石油污等。 3.钢丝绳无断股断丝现象,并检查钢丝绳的受力均匀情况。 补偿链无破损,无异响。 4.检查各层厅门的门导轨、门触点是否符合标准。 5.强迫换速开关、限位开关、极限开关应动作灵活可靠。 | 5分 | 检查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直至扣完 | |
轿顶 | 1.安全窗、安全钳、钢带等电气开关应动作可靠有效。 2.导轨润滑良好,油杯油量应适当,不宜过多,也不宜过少。 3.轿顶应保持清洁,没有油污和杂物。 | 5分 | 一处不符合扣1 分,直至扣完 | |
轿厢 内 | 1.操纵箱内各个开关按钮应动作灵活,有效。 2.轿内照明、风扇应良好。 3.安全触板动作应有效。 | 5分 | 一处不符合扣1 分,直至扣完 | |
底坑 | 1.底坑环境:要定期清理轿厢底部砂石,灰尘、垃圾杂物。 2.涨紧装置的开关位置应符合标准。 3.缓冲器开关应动作灵活。 | 5分 | 一处不符合扣1 分,直至扣完 | |
工作 效果 考核 | 1.有24小时报修电话,始终保持畅通,接到报修电话应约 定时间内抵达现场 | 60分 | 无人接听每次扣2分,未及时抵达现场每次扣5分 | |
2.同一台电梯30天内发生3次以上故障。 | 超出1次扣3分直至扣完。 | |||
3.月度电梯故障率不高于3次/台(故障鉴定:非使用人原因造成的故障)。由电梯管理人员每月统计,经现场电梯维保人员签字确认。 | 超出1次扣5分,直至扣完。 | |||
4.因电梯发生故障困人未及时到达现场救援。 | 每次扣10分,直至扣完 | |||
5.年度定检因维保单位原因导致检验不合格。 | 每台3分,直至扣完 | |||
总分 | 100分 |
注:总分100分,考核80分以下为不合格,80分及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上为满意,95分以上为非常满意。
六、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七、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报价20% | 20分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比选报价为评比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比选人的报价得分=(评比基准价/比选报价)×20。 注: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 |
2 | 服务方案40% | 40分 | 1、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的维保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进行综合评审,最优的得满分40分,其他的综合对比后进行评分。 | |
3 | 项目团队20% | 20分 | 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进行综合评审,最优的得满分20分,其他的综合对比后进行评分。 | |
4 | 履约经验20% | 20分 | 供应商自2020年1月以来,本地具有一个类似项目经验的得5分,其他4分、最多得20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