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市域嘉闵线工程盾构下穿李莘联络线、沪春线、在建上南联络线铁路保护与加固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轨道交通市域嘉闵线工程盾构下穿李莘联络线、沪春线、在建上南联络线铁路保护与加固工程(编号:****)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标段Ⅰ:**轨道交通市域嘉闵线工程盾构下穿李莘联络线、沪春线、在建上南联络线铁路保护与加固工程项目Ⅰ标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不含税)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495.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225.00 |
标段Ⅱ:**轨道交通市域嘉闵线工程盾构下穿李莘联络线、沪春线、在建上南联络线铁路保护与加固工程Ⅱ标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不含税)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736.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 ****124.00 |
公示时间4天,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08日
异议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项目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答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联系人:倪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88****981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虞工、彭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1-****112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126.com
2024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