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钢集团石门铁矿有限公司选厂设备提升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065041P | 建设单位法人:金银高 |
杨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鲁城****铁矿矿部及主井场地东邻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选厂设备提升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9-铁矿采选;锰矿、铬矿采选;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810-B810-铁矿采选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鲁城****铁矿矿部及主井场地东邻 |
经度:117.76513 纬度: 34.85538 | ****机关:****服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1-06 |
临审服投资许字〔2023〕2100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3-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172 |
8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065041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065041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073388W | 竣工时间:2024-03-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4730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310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310万吨/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建设主要内 容为对厂区内现有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并新上颚式破碎机、 微粉筛等设备,将三破碎一闭路工艺改为四破碎一闭路。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主要内 容为对厂区内现有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并新上颚式破碎机、 微粉筛等设备,将三破碎一闭路工艺改为四破碎一闭路。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 1#鄂破车间粗破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5m排气筒(DA001)排放;2#鄂破车间粗破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5m排气筒(DA002)排放;圆锥车间中碎粉尘、细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5m排气筒(DA003)排放;筛分车间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5m排气筒(DA004)排放;原料筒仓顶均设置集气罩,收集的颗粒物经6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6根25m排气筒(DA005~DA010)排放;辊磨车间磨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排气筒(DA011)排放。以上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通过车间密闭、洒水抑尘、筒仓密闭、道路洒水、定期清扫路面、运输皮带密闭通廊等措施后,厂界颗粒物须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处理站规模及工艺。根据各工段用水水质要求,进一步优化用、排水方案,做到“一水多用”,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外排量。 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磨选车间尾矿浆、精矿过滤废水等生产废水依托山****公司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设备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清扫洒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输路线须选择国道、省道等等级公路,仅限白天运输,夜间不得进行运输作业,运输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沿线公路噪声管控措施,减小对周围村庄的影响。 (四)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粗碎粉尘、中碎粉尘、筛分粉尘、细碎粉尘、筒仓落仓粉尘、磨碎粉尘、地仓落仓粉尘。 (1)有组织废气: ①粗碎粉尘 项目全厂处理矿石310万t/a,经现有1台颚式破碎机与新上1台颚式破碎机处理,其中100万吨经现有1台颚式破碎机(1#鄂破车间)处理,剩余210万吨经新上1台颚式破碎机(2#鄂破车间)处理。 1#鄂破车间1台颚式破碎机产生颗粒物均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1根25m排气筒(DA001)排放。 2#鄂破车间1台颚式破碎机产生颗粒物均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1根25m排气筒(DA002)排放。 破碎机破碎后设置1处中转仓,矿石在中转过程中产生粉尘均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1根25m排气筒(DA013)排放。 ②中碎粉尘、细碎粉尘 项目圆锥车间内设置4台圆锥破碎机,用于全厂矿石中碎、细碎工序。4台圆锥破碎机产生的中碎粉尘、细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1根25m排气筒(DA003)排放。 ③筛分粉尘 项目筛分车间内设置4台圆振动筛,产生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1根25m排气筒(DA004)排放。 ④筒仓落仓粉尘 项目依托现有6个储仓,每个仓顶均设置1套袋式除尘器,筒仓落仓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各自配备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分别经6根25m排气筒(DA005~DA010)排放。 ⑤磨碎粉尘 项目辊磨车间内1台高野辊磨机,用于全厂磨碎工序使用,产生颗粒物经设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25m排气筒(DA011)排放。 ⑥地仓落仓粉尘 项目将现有1座空闲车间改为原料地仓,用于暂存微粉筛之后的物料,物料经管道落入仓库时产生颗粒物,经负压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25m排气筒(DA012)排放。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卸料粉尘、上料粉尘、未收集的各个工序粉尘与运输车辆道路扬尘。 ①卸料粉尘:卸料过程中车间密闭、洒水抑尘,减少粉尘排放。 ②上料粉尘:上料过程中车间密闭、洒水抑尘,减少粉尘排放。 ③未收集各个工序粉尘:项目提升改造过程中,在1#鄂破车架和2#鄂破车间、圆锥车间、筛分车间、原料筒仓、辊磨车间、原料地仓内粗碎粉尘、中碎和细碎粉尘、筛分粉尘、筒仓落地粉尘、磨碎粉尘、地仓落地粉尘经各个集气罩收集或负压集气罩收集,同时各个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并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③运输车辆道路扬尘:物料运输车辆在运进运出过程中采取蓬盖、密闭等措施,装产品时不高于车厢,物料在运输前表面适当洒水,距离村庄较近时应谨慎驾驶,减少车辆颠簸、物料抛撒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3)密闭空间内废气(矿石转移废气):项目各个工序之间的矿石转移经使用皮带输送,输送皮带建设在密闭通廊内,转移过程中产生少量颗粒物,经密闭通廊阻隔收集后进入后续生产工艺,不会产生颗粒物排放。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厂界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 项目废水主要为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以及磨选车间尾矿浆、精矿过滤废水。 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磨选车间尾矿浆、精矿过滤废水等生****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厂区绿化,下层沉淀物外运堆肥。 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用水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来源于厂内传动机械工作时发出的噪声,设备主要为板式给料机、颚式破碎机、永磁滚筒、圆锥破碎机、圆振动筛、高压辊磨机、微粉筛、湿式预选磁选机、直线振动筛、球磨机、分级旋流器、磁选机、双筒磁选机、磁悬浮精选机、盘式过滤机,以及风机等设备。 项目生产设备均设置于车间内,经周围建(构)筑物阻挡衰减、主要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减噪措施后,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024年8月21日~22日,厂界昼间噪声值在46.1-58.7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6.2-48.5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铁杂质、废石(三次抛废)、尾砂尾泥、布袋除尘器集尘、废布袋、生活垃圾以及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 项目抛废车间内矿石经除铁器去除其中的铁****回收站。 项目废****铁矿尾矿尾砂综合利用项目,作为原料综合利用。 尾泥尾砂 布袋除尘器集尘暂存于一般固废区,收集外卖。 废布袋更****回收站。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废机油及废机油桶、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项目建设的危废库用于危险废物的临时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库的设计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设危险标识、地面防渗等处理,满足危险废物合理贮存处置的目的。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五)《**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LYZL(2022)062号)对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进行了确认,本项目烟粉尘排放量须控制在10.46t/a以内,烟粉尘替代源来自2019年12月关停的****公司。 (六)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建立三级防控体系,依托现有事故水池,制定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监测,防范环境风险。 | 实际建设情况:颗粒物2.9218t/a,满足环评总量要求 项目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及环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单位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 该项目建立三级防控体系,依托现有事故水池,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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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9218 | 0 | 0 | 0 | 2.922 | 2.92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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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尾矿处理设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 | 项目废水主要为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以及磨选车间尾矿浆、精矿过滤废水。 (1)车间地面冲洗废水 车间地面冲洗废水产生量为3364.86m3/a,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SS。 (2)车辆冲洗废水 车辆冲洗废水产生量为15722.4m3/a,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SS。 (3)磨选车间尾矿浆废水、精矿过滤废水 项目磨选车间排水主要为湿式预选、一次磁选、二次磁选、回收磁选产生的尾矿浆与过滤产生的精矿过滤废水,全厂磨选车间外排废水量为****0948.8m3/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 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磨选车间尾矿浆、精矿****水厂****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4)生活用水 项目全厂员工266人,均不住宿,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2808.96m3/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和氨氮。经化粪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厂区绿化,下层沉淀物外运堆肥。 | 监测结果显示:2024年08月21日,污水监测指标中pH值为7.1(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日均值为26mg/L;氨氮日均值为0.87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为5.6mg/L;悬浮物日均值为25mg/L;铁、锰未检出; 2024年08月22日,污水监测指标中pH值为7.4(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日均值为26mg/L;氨氮日均值为0.86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为5.4mg/L;悬浮物日均值为22mg/L;铁、锰未检出。 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用水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粗碎粉尘、中碎粉尘、筛分粉尘、细碎粉尘、筒仓落仓粉尘、磨碎粉尘、地仓落仓粉尘。 (1)有组织废气: ①粗碎粉尘 项目全厂处理矿石310万t/a,经现有1台颚式破碎机与新上1台颚式破碎机处理,其中100万吨经现有1台颚式破碎机(1#鄂破车间)处理,剩余210万吨经新上1台颚式破碎机(2#鄂破车间)处理。 1#鄂破车间1台颚式破碎机产生颗粒物均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1根25m排气筒(DA001)排放。 2#鄂破车间1台颚式破碎机产生颗粒物均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1根25m排气筒(DA002)排放。 破碎机破碎后设置1处中转仓,矿石在中转过程中产生粉尘均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1根25m排气筒(DA013)排放。 ②中碎粉尘、细碎粉尘 项目圆锥车间内设置4台圆锥破碎机,用于全厂矿石中碎、细碎工序。4台圆锥破碎机产生的中碎粉尘、细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1根25m排气筒(DA003)排放。 ③筛分粉尘 项目筛分车间内设置4台圆振动筛,产生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1根25m排气筒(DA004)排放。 ④筒仓落仓粉尘 项目依托现有6个储仓,每个仓顶均设置1套袋式除尘器,筒仓落仓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各自配备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分别经6根25m排气筒(DA005~DA010)排放。 ⑤磨碎粉尘 项目辊磨车间内1台高野辊磨机,用于全厂磨碎工序使用,产生颗粒物经设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25m排气筒(DA011)排放。 ⑥地仓落仓粉尘 项目将现有1座空闲车间改为原料地仓,用于暂存微粉筛之后的物料,物料经管道落入仓库时产生颗粒物,经负压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25m排气筒(DA012)排放。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卸料粉尘、上料粉尘、未收集的各个工序粉尘与运输车辆道路扬尘。 ①卸料粉尘:卸料过程中车间密闭、洒水抑尘,减少粉尘排放。 ②上料粉尘:上料过程中车间密闭、洒水抑尘,减少粉尘排放。 ③未收集各个工序粉尘:项目提升改造过程中,在1#鄂破车架和2#鄂破车间、圆锥车间、筛分车间、原料筒仓、辊磨车间、原料地仓内粗碎粉尘、中碎和细碎粉尘、筛分粉尘、筒仓落地粉尘、磨碎粉尘、地仓落地粉尘经各个集气罩收集或负压集气罩收集,同时各个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并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③运输车辆道路扬尘:物料运输车辆在运进运出过程中采取蓬盖、密闭等措施,装产品时不高于车厢,物料在运输前表面适当洒水,距离村庄较近时应谨慎驾驶,减少车辆颠簸、物料抛撒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3)密闭空间内废气(矿石转移废气):项目各个工序之间的矿石转移经使用皮带输送,输送皮带建设在密闭通廊内,转移过程中产生少量颗粒物,经密闭通廊阻隔收集后进入后续生产工艺,不会产生颗粒物排放。 | 经连续两天(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2日)监测: (1)2#鄂破车间粗破粉尘排气筒(DA013)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4.80×10-2kg/h; (2)2#鄂破车间粗破粉尘排气筒(DA002)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6.89×10-2kg/h; (3)圆锥车间中碎粉尘、细碎粉尘排气筒(DA003)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05kg/h; (4)筛分车间筛分粉尘排气筒(DA004)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55×10-2kg/h; (5)原料筒仓顶落仓粉尘排气筒(DA005)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01×10-2kg/h; (6)原料筒仓顶落仓粉尘排气筒(DA006)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8.44×10-3kg/h; (7)原料筒仓顶落仓粉尘排气筒(DA007)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3.17×10-3kg/h; (8)原料筒仓顶落仓粉尘排气筒(DA008)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7.10×10-3kg/h; (9)原料筒仓顶落仓粉尘排气筒(DA009)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3.02×10-3kg/h; (10)原料筒仓顶落仓粉尘排气筒(DA010)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4.90×10-2kg/h; (11)辊磨车间磨碎粉尘排气筒(DA011)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5.53×10-2kg/h; (12)地仓陆地粉尘排气筒(DA012)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22kg/h; (1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525mg/m3。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厂界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来源于厂内传动机械工作时发出的噪声,设备主要为板式给料机、颚式破碎机、永磁滚筒、圆锥破碎机、圆振动筛、高压辊磨机、微粉筛、湿式预选磁选机、直线振动筛、球磨机、分级旋流器、磁选机、双筒磁选机、磁悬浮精选机、盘式过滤机,以及风机等设备。 项目生产设备均设置于车间内,经周围建(构)筑物阻挡衰减、主要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减噪措施后,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2024年8月21日~22日,厂界昼间噪声值在46.1-58.7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6.2-48.5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铁杂质、废石(三次抛废)、尾砂尾泥、布袋除尘器集尘、废布袋、生活垃圾以及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 项目抛废车间内矿石经除铁器去除其中的铁****回收站。 项目废****铁矿尾矿尾砂综合利用项目,作为原料综合利用。 尾泥尾砂 布袋除尘器集尘暂存于一般固废区,收集外卖。 废布袋更****回收站。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废机油及废机油桶、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项目建设的危废库用于危险废物的临时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库的设计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设危险标识、地面防渗等处理,满足危险废物合理贮存处置的目的。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建立三级防控体系,依托现有事故水池,制定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监测,防范环境风险。 | 该项目建立三级防控体系,依托现有事故水池,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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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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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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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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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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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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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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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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