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农业旅游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1-05
项目名称 | **市**区郭村镇农业旅游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郭村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702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高鹏 |
联系人 | 高鹏 | 联系电话 | 135****8177 |
项目投资(万元) | 21555 | 环保投资(万元) | 30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0-15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市**区郭村镇农业旅游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0600亩。项目建设分为河道及道路综合治理、景观和绿化工程、蔬菜园建设、租赁房屋改造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河道及道路综合治理包括驳岸及护坡工程8700米、路面硬质化改造6200平方米。景观和绿化工程包括路灯改造70个、停车场改造4000平方米、沿线绿化及环境整治提升18000平方米、污水管网改造35000米。5500亩蔬菜园建设包括建设4米宽生产道路23000米、2米宽生产道路16000米、农田灌排体系建设、灌溉站3座、平整土地5500亩、改良土壤5500亩、蔬菜大棚5100亩。3800平方米租赁房屋改造工程包括房屋修缮3800平方米、房屋装潢3800平方米。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其他措施: 建筑材料一般为黄沙、水泥、石子、粉煤灰等,在施工、运输、装卸等过程中会有许多粉尘扬起,使局部区域内的TSP含量上升。根据建设部1991年第15号令规定:对建筑施工产生的扬尘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因此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增湿或小区域封闭、半封闭式等措施,尽可能降低各类粉尘对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建筑施工时,因建筑材料的冲洗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该废水PH呈弱碱性,且含有泥沙,直接流入下水管网或河道会堵塞,尤其在下雨天大量雨水冲刷,砂石含量会高,流入河道内会使之淤塞。因此在施工现场建议建一沉淀池,废水沉淀后排放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会产生废渣、弃土,乱堆乱放,有害环境,施工单位对能利用的要利用,不能利用的应及时清理。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该工程建筑施工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各种建筑机械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类比其他工程,该噪声级均为暴露级,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该工程所在建设地点及周围环境的特征,环境噪声应执行GB3096-93一类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各种措施,降低噪声值,避免夜间施工,尽量减少对群众工作和生活的影响。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密植绿化林带、隔离带、种植低矮灌木及草皮等。 | ||
承诺:**** 高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高鹏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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