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北区食堂排烟系统及厨具搬迁、北区冷却塔减速器等和南区三期一键报警装置及配套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四、比选信息:
时间:2024年11月5日(周二上午)8:30;
地点:****(南区)5#2楼东侧开标室。
五、项目结果:
第01包:北区食堂排烟系统及厨具搬迁(二次);
成交单位:****;
成交总金额:17000元。
第02包:北区冷却塔减速器、风机、卧式电机(二次);
成交单位:******公司;
成交总金额:21400元。
第03包:南区三期一键报警装置及配套设备;
成交单位:******公司;
成交总金额:42000元。
六、公示信息:
媒介单位: ****;
官方网址: http://www.****.com/ 。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1个工作日。
****公司)对上述成交结果有异议,应当成交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请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递交提出质疑(或异议)材料。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省**县建设南路206号;
邮 箱: ****@126.com;
联系方式: 0558-****699。
(二)采购人监督信息
名 称: ********委员会;
地 址: **省**县建设南路206号;
联系方式: 0558--****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