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维护资金(****零星维修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18:2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2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静娴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111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建设北大街1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1-****1354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A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111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维护资金(****零星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13.1款:13.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签章原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具体如下:(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项填写即可,格式详见“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3)供应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关于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5)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详见“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现修改为: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13.1款:13.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签章原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具体如下:(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项填写即可,格式详见“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3)供应商关于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4)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详见“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未及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建设北大街13号
联系方式:0311-****13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区**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A
联系方式:0311-****1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静娴
电 话:0311-****1116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