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停车场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 | ||
标段(包)名称 | ****停车场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市**区 | ||
资金来源 | ****银行贷款 | 资金来源构成 | ****银行贷款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停车场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计划在**区1332个汽车充电泊位以及196个电动自行车充放点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将11个停车场(含871个停车位****停车场,通过运营、维护以及获取经营收益。初步规划于1332个汽车停车泊位建设1000台充电桩,其中120kW直流一体化双枪充电桩332个,覆盖车位664个;60kW直流一体化单枪充电桩100个,覆盖车位100个;30kW直流一体化单枪充电桩490个,覆盖车位490个;7kW交流单枪充电桩78个,覆盖车位78个。同时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车棚3840平方米,并配建光储充检一体站1项,电缆工程1项,能源管理平台1项,干式变压器98台,配套安装监控设备及监测模块600套。**电动自行车棚1项,一体化电动自行车充电桩196套,配套消防设施98套。智慧停车场升级改造工程1项。本项目的总投资为28253万元。 |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拟对****停车场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进行招标,有偿使用权价格为13000万元,有偿使用权价格最终以有偿使用者中标价格为准,具体实施模式、年限、回报机制等以经确认的实施方案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22年,其中建设期预计为2年(即从签订本项目有偿使用协议之日起后两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20年。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及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无相关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相关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公司网站(https://www.****.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招标文件一****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6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17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8时45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投标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备查并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网上投标登记不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8时45分 | 开标地点 | 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公司****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cn/)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市**区东门塘路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3-****851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1619室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区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5242/188****2498 |
招标监督机构 | **** | 联系电话 | 0753-****851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