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弗迪电池有限公司零部件产能改建项目(一阶段)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00MA7GRG2WXL | 建设单位法人:何龙 |
刘彬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 |
****工业园机场路以北(**大道以东,**大道以西)片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零部件产能改建项目(一阶段)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41-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 **工业园机场路以北 |
经度:112.25445 纬度: 32.16494 | ****机关:****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08 |
襄高环批函〔2023〕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1-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673 | 运营单位名称:**** |
****0600MA7GRG2WX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钢**安环院绿世纪****公司 |
914********131893M | 验收监测单位:中钢**安环院绿世纪****公司,****公司 |
914********131893M,****0100MA4KXTM362 | 竣工时间:2024-04-01 |
2024-04-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15 |
2024-09-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爱好者网站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一)建设7台12吨/时蒸汽锅炉(5用2备),替代原环评4台10吨/时蒸汽锅炉(2用2备); (二)导电柱、配电箱生产线及自放电测试线调整至10号厂房进行建设。对导电柱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其组装工序自动化生产水平,替代原环评5号厂房中的导电柱生产线,建成后全厂导电柱产能可达56196万件/年; (三)**电池检测线(位于5号厂房); (四)**导电柱车间废水预处理系统; (五)**电芯拆解房(位于1-3、3-3车间)、电池包拆解; 房(位于9号厂房),对不合格电芯和电池包进行检测分析; (六)新增机械加工、焊接、喷漆/刷漆工艺,对园区非标设备、****维修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一)建设5台12吨/时蒸汽锅炉,替代原环评4台10吨/时蒸汽锅炉(2用2备); (二)导电柱生产线调整至10号厂房进行建设。对导电柱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其组装工序自动化生产水平,替代原环评5号厂房中的导电柱生产线,本次验收范围仅包括10号厂房导电柱生产线清洗工序(不含导电柱生产工序); (三)**电池检测线(位于5号厂房); (四)**导电柱车间废水预处理系统; (五)**电芯拆解房(位于1-3、3-3车间); (六)新增机械加工、焊接工艺,对园区非标设备、****维修处理。 |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市场需求变化,建设单位取消或调整了部分建设内容,根据上述情况,本阶段以“****零部件产能改建项目(一阶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实施验收,验收范围为目前实际建成投产的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建设内容: ①1号厂房1-3车间电芯拆解房、3号厂房3-3车间电芯拆解房; ②5号厂房电池检测线; ③7号厂房机加车间; ④8号厂房机加车间(不含喷漆/刷漆工序); ⑤10号厂房导电柱生产线清洗工序(不含导电柱生产工序); ⑥5台蒸汽锅炉; ⑦导电柱车间废水预处理系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电池检测工艺:锂离子电池生产工艺主要包含有前、中、后三个阶段。前段工艺包括正负极配料、涂布、烘干、压片(辊压)和分切等工序;中段工艺包括叠片、装配、检测、烘烤、注液、浸润和化成等工序;后段工艺主要为封口与分选工序。 导电柱清洗工序:(1)清洗:工件首先进入含草酸的清洗机内浸泡,对工件表面进行清洁,之后用**冲洗工件,产生清洗废水;清洗机槽内的草酸清洗液半个月更换一次,经导电柱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后排至厂区综合污水站内。 (2)检测及包装入库:对外观进行检测合格后的产品包装入库,不合格产品进行返修。 拆解工序:对电芯铝壳、隔圈、负极片等零部件进行拆除。 机加:使用CNC加工中心和其他车床等对部件进行车削、钻削、镗削、铣削、磨削和省磨抛光等操作。 焊接工序:对需要维修的设备零件利用手把焊接、二保焊机、氩弧焊机等设备进行焊接。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规范操作,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施工过程污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电芯拆解废气经“高塔喷淋+三级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依托2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2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负压抽气废气经“高塔喷淋+三级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机加车间焊接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钎焊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严格控制各类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报告表》提出的相关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排水系统。导电柱清洗废水和草酸清洗槽液经导电柱车间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R0反渗透+蒸发器”,处理规模为240立方米/天)进行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处理站处理,经综合废水排放口(DW001****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废水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报告表》提出的相关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措施,建立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台账。通过**省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施工期严格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规范操作,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了施工过程污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电芯拆解废气经“高塔喷淋+三级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依托2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2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负压抽气废气经“高塔喷淋+三级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机加车间焊接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钎焊废气不属于本次验收范围内。验收监测期间,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报告表》提出的相关标准要求。 本项目已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排水系统。导电柱清洗废水和草酸清洗槽液经导电柱车间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R0反渗透+蒸发器”,处理规模为240立方米/天)进行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处理站处理,经综合废水排放口(DW001)排至**富春****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报告表》提出的相关标准要求。 本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均达标。 本项目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措施,建立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台账。通过**省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风险和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控制在化学需氧量1.92吨/年、氨氮0.192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85吨/年、颗粒物2.584吨/年、二氧化硫3.17吨/年、氮氧化物7.36吨/年以内。 (八)排污许可要求。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变更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风险和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要求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备案,并定期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经计算,本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超过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已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8.7032 | 0 | 0 | 0 | 8.703 | 8.703 | |
0 | 4.35 | 0 | 0 | 0 | 4.35 | 4.35 | |
0 | 0.435 | 0 | 0 | 0 | 0.435 | 0.43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569 | 4.75 | 1.58 | 3.17 | -4.181 | -4.181 | / |
0 | 6.39 | 11.04 | 3.68 | 7.36 | -4.65 | -4.65 | / |
0 | 0.793 | 4.476 | 1.892 | 2.584 | -3.683 | -3.683 | / |
0 | 0.26 | 0.85 | 0 | 0.85 | -0.59 | -0.5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导电柱清洗废水/草酸清洗槽液处理设施 | 总镍:《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 | 本项目**车间预处理系统对导电柱废水/草酸清洗槽液进行处理,车间预处理系统中“混凝沉淀+RO反渗透”工艺设计废水处理能力240m3/d,蒸发器设计处理能力36m3/d。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各排放口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其中导电柱生产车间排放口总镍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处理站排放口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总铜、总镍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氟化物可满足《**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42/1318-2017)标准限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负压抽气废气处理设施、电芯拆解废气处理设施、机加车间焊接废气处理设施、机加废气处理设施、天然气蒸汽锅炉燃烧废气处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 | (1)负压抽气废气 本项目检测工序中的负压抽气阶段中会有少量电解液随气泡排出,本项目负压抽气设备采取全封闭形式,采用真空泵将电池中的空气抽出。整个过程均在密闭且隔绝空气的条件下进行,抽气的过程(约15min)可能产生少量的电解液挥发气体。电解液主要成分包括六氟磷酸锂、碳酸亚乙烯酯、碳酸乙烯酯、碳酸二甲酯、碳酸二乙酯、碳酸甲乙酯等,挥发废气主要为VOCs,六氟磷酸锂在空气中由于水蒸气的作用而迅速分**出PF5,同时与水反应生成HF。因此挥发的电解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和氟化物。 本项目负压抽气废气收集和处理方式参考了注液工序产生的电解液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方式,废气经1套高塔喷淋+三级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20米高排气筒(DA021)排放。 喷淋净化塔:废气通过收集后,进入喷淋净化塔,在洗涤过程中利用气体与液体间的接触,将气体中的污染物传送到液体中,然后再将清洁气体与被污染的液体分离,达到洁净空气的目的,废气采用气液逆向吸收方式处理,即液体自塔顶向下以雾状(或小液滴)喷撒而下,废气则由塔体(逆向流)使气液接触,部分水汽经过除雾填料后进行分离流入塔体底部。废气在喷淋塔内部中进行洗涤将废气中的溶于水的部分进行净化预处理。 填料湿式净化塔的工作原理是将气体中的污染物和循环水在填料表面接触,以达到净化气体的目的。属于微分接触逆流式,塔内的填料是气液两相接触的基本构件。它能提供足够大的表面积,对气液流动又不致造成过大的阻力。 干式过滤:废气经过洗涤塔后、废气中含有一定的水汽以及微小的水珠,项目在洗涤塔后端增加除水段,进一步出去废气中的水滴。该除水主要采用的是丝网拦截的原理进行,由于废气中的颗粒物较少,而且经过了前端的洗涤处理,该丝网拦截也不容易堵塞。维护较为方便。 活性炭吸附塔:活性炭吸附塔是一种高效率经济实用型有机废气的净化与治理装置;是一种废气过滤吸附异味的环保设备产品。活性炭吸附塔是具有吸附效率高、适用面广、维护方便,能同时处理多种混合废气等优点。该设备是净化较高浓度有机废气的吸附设备,是利用活性炭本身高强度的吸附力,将有机废气分子吸附住,对苯、醇、酮、酯、汽油类等有机溶剂的废气有很好的吸附作用。 (2)电芯拆解废气 本项目电芯拆解房在进行电芯拆解工序中,会有极少量电解液挥发,产生VOCs和氟化物。该废气分别依托1-3车间、3-3车间内的2套“高塔喷淋+三级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根烘烤注液废气排气筒(DA008、DA012)排放,拆解工序在密闭空间内进行。 (3)机加车间焊接废气 本项目8号厂房机加车间设置二保焊、氩弧焊、手工焊接等工序,焊接主要使用铜合金焊丝(实心焊丝),产生颗粒物废气,该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工艺进行处理后经机加车间焊接废气排气筒(DA018)高空排放。 (4)机加废气 本项目7号厂房机加车间内设有车床加工等机械加工工艺,车间内使用切削液,产生VOCs废气,该废气由CNC加工中心设备自带的吸附装置(吸附棉)吸附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5)天然气蒸汽锅炉燃烧废气 本项目涉及**12t/h蒸汽锅炉,其中1****中心设置**,2****中心设置两台,均采用天然气作为能源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气废气经排气筒(DA028、DA029)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各生产废气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因子均可达标排放,其中烘烤注液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排放限值;烘烤注液废气排气筒氟化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机加车间焊接废气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蒸汽锅炉废气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氮氧化物也还满足《**市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处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4类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3类标准” | 本项目通过采取选取低噪音设备、利用厂房墙体隔声、绿化带隔音、减振和定期维护与保养等的方式对噪声进行降噪。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南侧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3dB(A),厂界东侧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A),厂界北侧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1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3dB(A),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西侧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5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措施,建立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台账。通过**省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本项目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措施,建立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台账。通过**省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风险和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风险和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要求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备案,并定期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风险和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风险和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要求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备案,并定期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排水系统。导电柱清洗废水和草酸清洗槽液经导电柱车间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R0反渗透+蒸发器”,处理规模为240立方米/天)进行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处理站处理,经综合废水排放口(DW001****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电芯拆解废气经“高塔喷淋+三级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依托2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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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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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新增VOCs排放量0.85吨/年通过2022年减排项目**发****公司树脂涂装线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二期)削减量中进行倍量置换;新增颗粒物排放量2.584吨/年、新增S0排放量3.17吨/年均通过2021****琉璃瓦厂关停项目削减量进行倍量置换;新增NOx排放量7.36吨/年通过2022年减排项目**嘉辐达****公司全氧密炉改造项目削减量进行倍量置换;新增COD1.92吨/年、新增氨氮0.192吨/年均通过2021年**美****公司清洁生产项目削减量进行等量置换。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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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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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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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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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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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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