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新坝灌区2024年秋季公益林水生态保护补水工程及水**保护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联系人 | 车洪文 | 联系电话 | 157****9629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11-06 0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1-08 17:00:00 |
采购单位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1 | **县新坝灌区2024年秋季公益林水生态保护补水工程及水**保护项目001 | **** | 工程-施工 | 211541.44(元) |
公告内容
**县新坝灌区2024年秋季公益林水生态保护补水工程及水**保护项目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县新坝灌区2024年秋季公益林水生态保护补水工程及水**保护项目,已由高水发〔2024〕228号文件批准实施,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在“**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实行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项目的概况:
1.1主要建设内容:渠道维修470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2预算资金:211541.44元
1.3计划工期:228日历天。计划2024年11月15日开工,2025年6月30日完工。
1.4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资金。
1.5项目实施地点:**县新坝镇大河干渠。
1.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2 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无介入诉讼或仲裁的案件,重合同、守信用。
2.3 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2.5 投标申请人在上传资料时,必须提交本企业中标后将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县曙光村****公司、**县****公司、**朝华****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未邀请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3.1竞价起止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4年11月6日09时00分-2024年11月8日17时00分。
3.2竞价地点:****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118.****.117:3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市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3.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完成竞价,竞价结束后,成交人需将以上资料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格式要求(包含最终报价的预算书)装订成册,一正一副份递交至招标人。
3.4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延误采购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经招标人同意后,项目将重新组织竞价。
4.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 标 人:****
地 址:**县新坝镇官沟村三社40号
联 系 人:车洪文
联系电话:157****9629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