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吨/年磷酸铁锂新材料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33MA7F4YKL7P | 建设单位法人:徐开贵 |
阿柳刘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民建镇**大道一层至二层(5号景观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5万吨/年磷酸铁锂新材料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5-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马边新型材料特色工业集中区 |
经度:103.55743 纬度: 28.8836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29 |
乐市环审〔2022〕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34759.38 |
1372 | 运营单位名称:**** |
****1133MA7F4YKL7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国环****公司 |
915********518181P | 验收监测单位:**锡水****公司 |
****0100MA6C7LFA1Y | 竣工时间:2024-01-19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public-announcement/886.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磷酸铁锂新材料制造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磷酸铁锂新材料制造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磷酸铁锂5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磷酸铁锂5万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活化料斗、粉料暂存、分散罐暂存,湿法研磨,电磁除铁、喷雾干燥(电加热)、喷雾后储料仓暂存、烧结前暂存、装钵、烧结、卸钵、粉碎前缓冲仓暂存、粉碎、粉碎后暂存、混批前暂存、混批、混批后暂存、筛分前暂存、筛分、电磁除铁、包装前缓冲暂存、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投料、粉料暂存,分散罐暂存,湿法研磨,电磁除铁、喷雾干燥(电加热)、喷雾后储料仓暂存、装钵、烧结、卸钵、粉碎前缓冲仓暂存、粉碎、筛分、电磁除铁、包装前缓冲暂存、包装 |
变动情况:①项目原设置15座活化料斗,现调整为设置20座投料站,项目生产规模不变。②项目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调整,取消原方案的混批工序(取消粉碎后暂存仓、混批前暂存仓、混批后暂存仓及筛分前暂存仓),将粉碎工序与筛分工序相连。变动原因:优化工艺流程。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重点做好运营期废气的污染防治工作。磷酸铁锂生产车间采取封闭式厂房,活化料斗废气、原料暂存仓废气、分散罐废气、喷雾后储料仓废气、烧结前暂存仓废气、装钵废气、卸钵缓冲仓废气、粉碎前缓冲仓废气、粉碎废气、混批前暂存仓废气、混批废气、混批后暂存仓废气、筛分前暂存仓废气、筛分废气、包装废气、包装前缓冲仓废气等含尘废气分别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执行承诺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喷雾干燥装置采用电作为能源,干燥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执行承诺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烧结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一氧化碳、VOCs及常规污染物,经10套废气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简排放,焚烧炉采用天然气助燃,执行承诺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挥发性有机物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相关标准。强化项目无组织废气管控,原料均采用密封桶、袋包装,优化装卸车方式、加强车间封闭和强化废气捕集等措施,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处理站1座,采取絮凝沉淀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200m3/d。循环冷却排污水、车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分析化验室废水、初期雨****处理站****园区污水管网;纯水制备****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马****园区****中心应严格按照《关于****使用马边新型材料特色工****处理厂排口的承诺书》****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满足项目排水需求。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机修间、污水沉淀池、事故水池为重点防渗区,要求等效粘土防渗层Mb≥6m,K≤1×10-7cm/s。生产车间、一般固废间、辅助用房、初期雨水池、循环水池等为一般防渗区,要求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做好噪声防控。优化厂区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磷酸铁锂车间东侧厂房采用全封闭(不布设门、窗)、车间内高噪声生产设备尽量布设至厂房西侧、高噪声(空压机等)设备设置隔声间,风机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风机和管道连接采用软管连接,冷却塔布设隔声屏障。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落实《报告书》要求的各类收集、储存、综合利用措施,项目运行产生固体废物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的原则处置,确保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率为100%。沾染化学品废包装袋(HW49)、废机油(HW08)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配套建设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约260m2,严格按“三防”要求规范建设,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和申报制度。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空分站定期更换的废吸附剂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利用;铁渣、未沾染化学品废包装袋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弃匣钵、废反渗透膜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空分站产生的过滤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送水泥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治理设施:****处理站处理工艺优化调整为“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200m3/d。****处理厂暂未建成,项目产生的循环冷却排污水、车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分析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和纯水制备系统浓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暂时排入马****处理厂;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暂时排****处理站。****处理厂建成后,项目产生的循环冷却排污水、车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分析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和纯水系统制备浓水经厂区污水处****园区污水处理厂;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二)废气治理设施:针对投料站废气、原料暂存仓废气、分散罐废气,共设置15套中央集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针对喷雾干燥废气,共设置5套喷雾干燥塔,每台喷雾干燥塔配备一套布袋除尘器,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分别由25米管道排放(共5根排气筒,DA002、DA003、DA004、DA005、DA006);针对喷雾后储料仓废气、烧结前暂存仓废气,项目配置10台罗茨风机+两组烧结过滤器,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25m高排气筒(DA007、DA008)排放;针对烧结焚烧废气,项目共设置10台烧结炉窑,每台烧结炉窑均配备一套尾气焚烧炉,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DA009、DA0010两根25米排气筒排放(每**烧结炉共用一根排气筒);针对装钵废气,装钵工序粉尘经除尘返投器过滤返投;针对G10卸钵缓冲仓废气,项目设置一台中央除尘器,废气经收集后由25m排气筒(DA011)排放。针对粉碎前缓冲仓废气、粉碎废气、筛分废气、包装前缓冲仓废气、包装废气,共设置一台中央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12)排放;实验室有机废气经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13)排放。食堂油烟配备了一台油烟净化器,废气经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三)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安排厂区平面布置,将噪声影响较大的工序放在远离厂界的位置;选用低噪声的风机设备;做好对设备的消音减振处理;注意维护设备的完好性;在厂房周围通过布置合理的绿化带降低噪声。(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一般固废进行分类存放,合理处置。厂区内设置2座危废暂存间,按照重点防渗区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产生后先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然后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工艺优化导致环保措施相应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5.2229 | 13.3657 | 0 | 0 | 5.223 | 5.223 | |
0 | 18.45 | 19.46 | 0 | 0 | 18.45 | 18.45 | |
0 | 0.27 | 0.86 | 0 | 0 | 0.27 | 0.27 | |
0 | 0.42 | 0.46 | 0 | 0 | 0.42 | 0.4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3 | 11.09 | 0 | 0 | 0.3 | 0.3 | / |
0 | 1.56 | 15.84 | 0 | 0 | 1.56 | 1.56 | / |
0 | 13.35 | 27.33 | 0 | 0 | 13.35 | 13.35 | / |
0 | 2.68 | 19.01 | 0 | 0 | 2.68 | 2.6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处理工艺优化调整为“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200m3/d。****处理厂暂未建成,项目产生的循环冷却排污水、车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分析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和纯水制备系统浓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暂时排入马****处理厂;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暂时排****处理站。****处理厂建成后,项目产生的循环冷却排污水、车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分析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和纯水系统制备浓水经厂区污水处****园区污水处理厂;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1#厂区工业废水排放口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其他三级标准和马****处理厂约定标准;2#厂区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均满足《马边彝族****建设局关****处理站接纳磷酸铁锂厂区生活废水的回复》中限值要求。 | ****处理站处理工艺优化调整为“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200m3/d。****处理厂暂未建成,项目产生的循环冷却排污水、车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分析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和纯水制备系统浓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暂时排入马****处理厂;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暂时排****处理站。****处理厂建成后,项目产生的循环冷却排污水、车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分析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和纯水系统制备浓水经厂区污水处****园区污水处理厂;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监测2天,每天4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治理设施:针对投料站废气、原料暂存仓废气、分散罐废气,共设置15套中央集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针对喷雾干燥废气,共设置5套喷雾干燥塔,每台喷雾干燥塔配备一套布袋除尘器,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分别由25米管道排放(共5根排气筒,DA002、DA003、DA004、DA005、DA006);针对喷雾后储料仓废气、烧结前暂存仓废气,项目配置10台罗茨风机+两组烧结过滤器,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25m高排气筒(DA007、DA008)排放;针对烧结焚烧废气,项目共设置10台烧结炉窑,每台烧结炉窑均配备一套尾气焚烧炉,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DA009、DA0010两根25米排气筒排放(每**烧结炉共用一根排气筒);针对装钵废气,装钵工序粉尘经除尘返投器过滤返投;针对G10卸钵缓冲仓废气,项目设置一台中央除尘器,废气经收集后由25m排气筒(DA011)排放。针对粉碎前缓冲仓废气、粉碎废气、筛分废气、包装前缓冲仓废气、包装废气,共设置一台中央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12)排放;实验室有机废气经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13)排放。食堂油烟配备了一台油烟净化器,废气经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 有组织废气监测中,油烟监测结果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中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满足企业承诺的更严格的限值。无组织废气监测中,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5中其他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它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废气治理设施:针对投料站废气、原料暂存仓废气、分散罐废气,共设置15套中央集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针对喷雾干燥废气,共设置5套喷雾干燥塔,每台喷雾干燥塔配备一套布袋除尘器,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分别由25米管道排放(共5根排气筒,DA002、DA003、DA004、DA005、DA006);针对喷雾后储料仓废气、烧结前暂存仓废气,项目配置10台罗茨风机+两组烧结过滤器,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25m高排气筒(DA007、DA008)排放;针对烧结焚烧废气,项目共设置10台烧结炉窑,每台烧结炉窑均配备一套尾气焚烧炉,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DA009、DA0010两根25米排气筒排放(每**烧结炉共用一根排气筒);针对装钵废气,装钵工序粉尘经除尘返投器过滤返投;针对G10卸钵缓冲仓废气,项目设置一台中央除尘器,废气经收集后由25m排气筒(DA011)排放。针对粉碎前缓冲仓废气、粉碎废气、筛分废气、包装前缓冲仓废气、包装废气,共设置一台中央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12)排放;实验室有机废气经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13)排放。食堂油烟配备了一台油烟净化器,废气经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 有组织废气监测2天,每天测3次,无组织废气监测2天,每天测4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安排厂区平面布置,将噪声影响较大的工序放在远离厂界的位置;选用低噪声的风机设备;做好对设备的消音减振处理;注意维护设备的完好性;在厂房周围通过布置合理的绿化带降低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 | 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安排厂区平面布置,将噪声影响较大的工序放在远离厂界的位置;选用低噪声的风机设备;做好对设备的消音减振处理;注意维护设备的完好性;在厂房周围通过布置合理的绿化带降低噪声。 | 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一般固废进行分类存放,合理处置。厂区内设置2座危废暂存间,按照重点防渗区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产生后先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然后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一般固废进行分类存放,合理处置。厂区内设置2座危废暂存间,按照重点防渗区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产生后先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然后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完善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预警监测体系,强化烧结窑与尾气焚烧炉的连锁联动机制,尾气焚烧炉故障时及时自动停止进料,避免产生一氧化碳事故性排放。LNG储罐应符合安全生产及相关设计规范,储罐与安全阀之间必须设置切断阀。**事故水池1座,有效容积为1300m3,以满足消防废水的收集暂存,平时事故应急池处于空池容状态。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编制,在备案中,设置有1座事故水池。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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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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