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海外投资 同类项目:海外投资>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同类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一、****受****委托,就****某海外投资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委员会评审,本项目已完成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某海外投资项目
2、项目编号:****
3、主要内容:****某海外投资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4、候选成交供应商情况:
01包:某海外投资项目咨询服务
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
02包:某海外投资项目法律服务
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市****事务所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8日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本公示发布媒介:**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www.****.cn)和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公示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