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00万套节气门及汽摩配件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982MA8U95714W | 建设单位法人:何星宇 |
何星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贯岭工业区**路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400万套节气门及汽摩配件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贯岭工业区**路6号 |
经度:120.23014 纬度: 27.3985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04 |
宁鼎环评〔2022〕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1-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00 |
61 | 运营单位名称:**** |
****0982MA8U95714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982MA8U95714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982MA8U9NPK32 | 竣工时间:2024-02-2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087js6u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节气门及汽摩配件**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节气门及汽摩配件**项目 |
本项目性质与原环评及批复一致,均是节气门及汽摩配件**项目,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400万套节气门及汽摩配件(其中汽车节气门150万套/年,化油器150万套/年,废气阀100万套/年;大喉管20万只/年,小喉管20万只/年,大小喉管均安装在废气阀内)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0万套节气门及汽摩配件(其中汽车节气门80万套/年,化油器80万套/年,废气阀40万套/年) |
本验收项目不涉及副产品,由于本验收项目为阶段性验收,主体装置及主要产品(节气门及汽摩配件)的规模均未达到设计产能;项目生产、处置及储存能力均无增大,无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产品品种:节气门及汽摩配件; (2)生产工艺:铝锭/锌锭→电加热熔化→压铸成型→机加工→喷塑烘干(委外)→配件组装→包装入库; (3)生产设备:冷室压铸机、热室压铸机、铝合金电熔化 保温炉、打磨台等机加工设备; (4)原辅材料:铝合金锭、锌合金锭、水性脱模剂、液压油、机油以及模具等; (5)燃料:以电为能源,不涉及燃料。 | 实际建设情况:(1)产品品种:节气门及汽摩配件; (2)生产工艺:铝锭→电加热熔化→压铸成型→机加工→喷塑烘干(委外)→配件组装→包装入库; (3)生产设备:冷室压铸机、铝合金电熔化保温炉、打磨台等机加工设备; (4)原辅材料:铝合金锭、水性脱模剂、液压油以及模具等; (5)燃料:以电为能源,不涉及燃料。 |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相较于环评阶段,本次验收项目不涉及对锌合金的加工。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 (1)无生产废水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其中餐饮废水先依托出租方隔油池预处理)依托出租方现有的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 ①熔化烟尘与压铸废气(压铸烟尘+脱模剂废气)经设备上方负压集气罩收集后统一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在2#厂房1F东北侧单独设置一间干式机加工操作间(封闭式结构,四周彩钢结构,顶部配套有屋顶加盖),干式机加工粉尘(颗粒物)经各产尘设备上方的集气罩负压收集后,一起进入脉冲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尾气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土壤和地下水:危废贮存间地面防渗处理,厂房地面硬化等 固体废弃物: ①职工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厂区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③危险废物:各类危险废物分区暂存厂区危废贮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 (1)无生产废水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压铸过程中有脱模剂废液残留,厂内设置收集池、三级过滤沉淀池及**池对该废液进行循环回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其中餐饮废水先依托出租方隔油池预处理)依托出租方现有的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 ①熔化烟尘与压铸废气(压铸烟尘+脱模剂废气)经设备上方负压集气罩收集后统一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在2#厂房1F东北侧单独设置一间干式机加工操作间(封闭式结构,四周彩钢结构,顶部配套有屋顶加盖),干式机加工粉尘(颗粒物)经各产尘设备上方的集气罩负压收集后,一起进入脉冲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尾气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土壤和地下水:危废贮存间地面防渗处理,厂房地面硬化等 固体废弃物: ①职工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厂区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③危险废物:各类危险废物分区暂存厂区危废贮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
(1)实际生产过程中,压铸过程有脱模剂废液残留,对该类废液进行收集、过滤、沉淀后回用于脱模剂配置,不外排。该变动不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物排放量;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具体表现为: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具体表现为: 熔化烟尘与压铸废气的处理设施发生变动,由环评及批复中的“布袋除尘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变更为“布袋除尘器+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该变动不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属于更为高效的处理方式,不会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物排放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依托出租方应急设施,事故应急池(罐)有效容积应不小于110m3,并配套建设相应的事故废水收集管线及雨污切断阀等。 | 实际建设情况:出租方在厂区西侧设置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为120m3,配套建设事故废水收集管网、雨水切换阀及事故应急池切断阀等。 |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无弱化或降低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540 | 0 | 0 | 0 | 540 | 540 | |
0 | 0.27 | 0 | 0 | 0 | 0.27 | 0.27 | |
0 | 0.0243 | 0 | 0 | 0 | 0.024 | 0.02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518 | 0 | 0 | 0 | 0.052 | 0.052 | / |
0 | 0.1163 | 0 | 0 | 0 | 0.116 | 0.11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地埋式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隔油池、地埋式化粪池 | 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中B级标准限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 |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其它熔化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中表1中其他行业的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布袋除尘器+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熔化烟尘、压铸废气处理设施出气口(DA001)所监测到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8.9mg/m3,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金属熔化及浇注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所监测到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3.57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3.48×10-2kg/h,能够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中表1中其他行业的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要求。 | |
2 | 布袋除尘器 | 干式机加工粉尘(DA002)中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布袋除尘器 | 脉冲布袋除尘系统出气口(DA002)所监测到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9.0mg/m3,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厂界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规范收集暂存,外售或回收综合再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处置;营运过程中不产生废机油、废机油桶、废UV灯管。其余各类危险废物均暂存厂区危废贮存间内,其中炉渣(HW48 321-026-48)、除尘器收集的粉尘(HW48 321-034-48)以及脱模剂废液在循环回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浮渣(HW08 900-210-08)定期交由**深投****公司接收处置;废液压油(HW08 900-218-08)、废液压油桶(HW08 900-249-08)以及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交由**市****公司接收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环评文件要求:依托出租方(******公司)事故应急池(罐),有效容积应不小于110m3,并配套建设相应的事故废水收集管线及雨污切断阀等。环评批复要求: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 ①******公司厂区内建设有事故应急池容积共计120m3,并配套建设相应的事故废水收集管线(雨水沟)及雨污切断阀等。 ②企业已按要求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生活污水依托******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其中餐饮废水先依托出租方隔油池预处理)依托出租方现有的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集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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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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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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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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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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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项目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严禁无证排污和超总量排污,并按时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企业已按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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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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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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