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供水特许经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0-3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调整内容: “一、特许经营范围 ****公司对项目周期各环节的责任 3.移交阶段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本项目设施及权益完好、无偿、不设任何权****城建局或区政府指定机构。****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施,移交方案双方另行约定。” “二、实施方式:本项目为存量项目,不包含**内容,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模式实施。****城建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由区城建局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者在****公司,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受让存量资产特许经营权、接收人员、运营、维护等工作;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及权益完好、无偿、不设任何权****城建局或区政府指定机构。”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5日21时4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
联系方式:024-****1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024-****8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雨轩
电 话:024-****8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