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性能稀有金属功能陶瓷与薄膜材料产业化制备技术攻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日期:2024-11-05 16:57
怀环审字〔2024〕40号
****研究院****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高性能稀有金属功能陶瓷与薄膜材料产业化制备技术攻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编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位于**市**区杨宋镇**二园9号,租用现有厂房进行项目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条硼化锆靶材等核用功能材料研发及生产线、1条YSZ等热防护材料研发及生产线、1条陶瓷溅射靶材研发及生产线、1条光学镀膜材料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硼化锆等靶材2吨(主要为AP1000等核电机组提供原材料),年产YSZ靶材30吨(主要为国产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提供原材料),年产陶瓷靶材15000片(主要为平面显示、薄膜太阳能、薄膜电阻等领域提供原材料),年产高端光学镀膜材料55吨(主要为平面显示、高端光学器件等领域提供原材料)。项目占地面积51809.19m2,建筑面积18393.92m2。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万元。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拟建项目运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产废气排放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关标准要求。
(二)项目生产废****设备处理达标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一起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排京怀****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污染。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五)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本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五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五、项目竣工后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环保验收。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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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