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申线黄响河至淮河入海水道段航道整治工程桥梁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LSXHXH-QLJL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申线黄响河至淮河入海水道段航道整治工程已由****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连申线黄响河至淮河入海水道段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4〕54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4〕00190号、苏交建许字〔2024〕0029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连申线黄响河至淮河入海水道段航道按二级航道标准整治,设计船舶吨级为2000吨级。工程起自黄响河与**河交汇处,讫于淮河入海水道与**河交汇处,全长33.9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航道工程、船闸工程、桥梁工程、地涵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
其中桥梁工程:月港大桥、长法大桥、坎场大桥、**大桥、周集大桥五座桥梁均位于限制性航道段,通航净空尺度不能满足二级航道通航要求,需拆除原位改建。
(1)月港大桥
月港大桥位于**县月港村,老桥主桥为简支预应力混凝土系杆拱,跨径组成为(25+25+51+25+25+13)m,桥梁全长169m,桥梁宽度9.5m,主跨跨径5lm。
改建桥梁:桥梁起点桩号为 K0+867.880,终点桩号为 K1+169.24,全长 301.36m,共分为四联,跨径布置为(4×20+95+3×20+3×20)m。主桥为下承式简支钢管砼系杆拱,两侧引桥为20m 跨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主**侧采用20m空心板跨越胜利河。月港大桥桥位处航道起点桩号13K+408,终点桩号13K+508。
(2)长法大桥
长法大桥位于**县长法村,老桥为下承式简支预应力混凝土桁架梁,跨径组成为(3×16+51+3×16)m,桥梁全长151.5m,桥梁宽度5m,主跨跨径5lm。
改建桥梁:桥梁起点桩号为 K0+914.38,终点桩号为 K1+85.70,全长 171.32m,共分为三联,跨径布置为 (2×20+85+2×20)m。主桥为钢箱拱桥,两侧引桥为 20m 跨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长法大桥桥位处航道起点桩号23K+215,终点桩号23K+315。
(3)坎场大桥
坎场大桥紧邻**县市区,为坎场公路(X107县道)上的一座桥梁,靠近**与丁字港交叉口。老桥主桥为下承式简支预应力混凝土桁架梁,跨径组成为(2×25+55+2×25)m,桥梁全长160m,桥梁宽度9m,主跨跨径55m。
改建桥梁:桥梁起点桩号为 K0+849.380,终点桩号为 K1+150.700,全长 301.32m,共分为三联,跨径布置为 (5×20+95+5×20)m。主桥采用下承式简支钢管砼系杆拱,两侧引桥为 20m 跨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坎场大桥桥位处航道起点桩号30K+988,终点桩号31K+088。
(4)**大桥
**大桥位于**县堆根村境内,是X304县道上的一座桥梁。主桥为下承式简支预应力混凝土桁架梁,跨径组成为(20+25+51+25+20)m,桥梁全长146m,桥梁宽度9m,主跨跨径51m。
改建桥梁:桥梁起点桩号为 K0+824.38,终点桩号为 K1+175.62,全长351.24m,共分为三联,跨径布置为(4×20+50+85+50+4×20)m。主桥为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悬浇箱梁,两侧引桥为 20m跨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大桥桥位处航道起点桩号20K+861,终点桩号20K+961。
(5)周集大桥
周集大桥位于**县周集村,是X302县道上的一座桥梁。主桥为3跨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跨径组成为 (20+35+50+35+20)m,桥梁全长165m,桥梁宽度95m,主跨跨径50m。
改建桥梁:桥梁起点桩号为 K0+874.38,终点桩号为 K1+165.74,全长291.36m,共分为四联,跨径布置为(4×20+85+3×20+3×20)m。主桥为简支钢桁架,两侧引桥为 20m跨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周集大桥桥位处航道起点桩号8K+268,终点桩号8K+368。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LSXHXH-QLJL标段,监理工作内容为连申线黄响河至淮河入海水道段航道整治工程桥梁工程(含月港大桥、长法大桥、坎场大桥、周集大桥、**大桥5座桥梁)的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桥位处航道、老桥拆除、交通安全设施、排水、水环境保护工程、监控系统、道路照明等相关附属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等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2.3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64个月,其中施工阶段40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办公室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b.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①②的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必须涵盖①②的资质;
①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相关****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单跨跨径不小于70m的钢结构桥梁施工监理项目(或业绩中包含单跨跨径不小于70m的钢结构桥梁施工监理项目)。
【注:①既有钢结构桥梁的维修、加固、养护不属于上述“桥梁施工监理项目”;②钢结构指钢桁架或钢箱梁或钢管混凝土系杆拱或钢箱系杆拱。】
(3)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①根据《**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监理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道路与桥梁专业)或注册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单跨跨径不小于70m的桥梁施工监理项目(或业绩中包含单跨跨径不小于70m的桥梁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职);
【注:既有桥梁的维修、加固、养护不属于上述“桥梁施工监理项目”。】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其近3个月(2024年7月-2024年9月或2024年8月-2024年10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参加上述近3个月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能立即赴本项目任职,且不在本项目以外的项目兼任职务)。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共同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发布,同时****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公共路19号****大厦A座9楼
联 系 人:常女士
电 话:025-****2203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奥体大街68****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02幢7层
联 系 人:翟墨、张春阳、胡继军
电 话:025-****2545-8004(分机号)
传 真:025-****2545
工作QQ:****779464(投标申请人主动添加QQ)
E-mail:****@qq.com
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常女士、翟墨/025-****2203、025-****2545-8004(分机号)
8.其他
8.1根据《****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
8.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8.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1)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11月5日21:00,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23:59。
(2)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9:0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0:0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市**区**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5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cn/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百盛****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8.6投标人需要在**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7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行政监督:****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 址:**市升州路16号
邮 编:210001
电 话:025-****3073
传 真:025-****3028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时间。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