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大队广告制作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大队广告制作项目(二次)
三、资金情况:采购预算:237183.80元。其中出入境**自助办理区广告制作最高限价为:97183.80元;**区**禁毒文化植入广告制作最高限价为:140000.00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
****拟通过公开招标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大队广告制作。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途径: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成本费:人民币300元/份(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采购文件发售后,若有相关更正信息,我公司会及时在网上发布信息,请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及时主动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时00分 (**时间)。
八、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时00分(**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九、开标地点:**市**区敬业路218****基地K区15栋。
十、本****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9062
地 址:**省**市**区光华大道三段2009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游女士
联系电话:028-****5960
地 址:**市**区敬业路218****基地K区15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