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4-5321-001]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电商转运中心一期子项目施工总承包(SG03标段)
发布时间:2024-11-06 00:00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中心一期子项目施工总承包 (SG03标段)[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 | 通过 | |
2 | ****集团****公司 | 通过 | |
3 | ****公司 | 通过 | |
4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中国******公司 | 通过 | |
6 | ****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公司 | 通过 | |
8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集团****公司 | 通过 | |
10 | ****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1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12 | ****集团****公司 | 通过 | |
13 | ****公司 | 不通过 | 未提供在“信用**”公布的“失信黑名单”网页截图(详见附件) |
14 | ****公司 | 通过 | |
15 | ****公司 | 通过 | |
16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17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18 | ****集团****公司 | 通过 | |
19 | ****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0 | ****公司 | 通过 | |
21 | 中建二局****公司 | 通过 | |
22 | ****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3 | ******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659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市**区****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1156
联系地址:**市**区**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招标人名称:****
日期: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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