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锋包装污水处理站沼气回收再利用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002MA39499G5R | 建设单位法人:李锋 |
李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开发区****厂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处理站沼气回收再利用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厂区 |
经度:116.274774 纬度: 28.02858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7 |
临环审字〔2023〕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1-11-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10 |
25 | 运营单位名称:**** |
****1000MA35QY458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6MA36YTN33Y | 竣工时间:2024-01-14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327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环评设计沼气锅炉年产17062.5t/a蒸汽 | 实际建设情况:蒸汽年产量17062.5t/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技改项目生产工艺:废水处理厌氧反应器发酵产生沼气后经脱水罐离心脱水、脱硫罐脱硫、经锅炉燃烧生产蒸汽。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项目生产工艺:废水处理厌氧反应器发酵产生沼气后经脱水罐离心脱水、脱硫罐脱硫、经锅炉燃烧生产蒸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锅炉房(沼气锅炉1套),沼气储罐以及沼气输送系统,沼气脱水除尘、脱硫装置等环保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锅炉房(沼气锅炉1套),沼气储罐以及沼气输送系统,沼气脱水除尘、脱硫装置等环保设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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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038.5 | 0 | 0 | 0 | 4038.5 | 4038.5 | / |
0 | 0.652 | 0 | 0 | 0 | 0.652 | 0.652 | / |
0 | 2.185 | 0 | 0 | 0 | 2.185 | 2.185 | / |
0 | 0.137 | 0 | 0 | 0 | 0.137 | 0.13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及未充分燃烧的H2S。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H2S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污染物排放标准 | 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及未充分燃烧的H2S。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有设备有锅炉、水泵等,项目设备噪声通过消声、隔声处理,同时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良好运转,减轻运行噪声强度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3248-2008)3类标准 | 锅炉、风机、水泵均选用了低噪声设备,进行了消声、隔声处理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强化固体废物管理。遵守固体废物管理规定,规范贮存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贮存过程要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项目产生的废脱硫剂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脱硫剂供应商回收后再生处理。 | 暂未更换脱硫剂,后期产生的废脱硫剂拟交由供应商回收后再生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项目应当制订完善的事故应急方案,严格落实生产控制和原料存储要求,加强人员管理,防范环境风险。应当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防沼气爆炸、泄露等安全风险,未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得投入使用。 | 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废水主要为沼气脱水废水,沼气脱****处理站带出,无新增废水产生、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沼气脱水****处理站处理,无需**污水处理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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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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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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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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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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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项目已按相关规范做好排污标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已按相关规范做好排污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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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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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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