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集团****公司申请的“翡翠园II区(南区)B组团集中商业1”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民族大道168号。
二、地类(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
三、调整理由
建设单位提出,为优化商业布局及外立面效果,完善设计,申请对“翡翠园II区(南区)B组团集中商业1”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调整一层商业内部标高,标高由112.1米~111.05米调整为111.95米~110.85米(由北至南),二、三层标高相应进行调整,屋面标高保持不变;在二、三层走廊增设一处台阶。
****商铺内部楼梯,即将原上****商铺****商铺;调整部分商业内部分隔墙。
****商铺出入口上方增设雨棚及空调外机位,二、三层东北侧走廊处的玻璃窗调整为栏杆;原位于商业中段的两处油烟井调整至商业北面及南面。
(四)取消二层南侧的露台,同时将二、三层的其它露台调整为商业;取消三层通往屋面的楼梯;取消商业北侧一处楼梯及电梯;取消集中商业1与集中商业2连接处的连廊。
(五)取消部分广告位,外立面部分米黄色石材调整为米黄色真石漆。
(六)调整后,翡翠园Ⅱ区(南区)B组团集中商业1建筑面积(计容面积)由2560.59平方米调整为2617.64平方米(增加57.05平方米),翡翠园Ⅱ区(南区)B组团容积率为2.64,商业面积为15223.87平方米,容积率、商业面积均符合 2016年的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号:ZG2016号—126号)要求,本次变更未涉及建筑密度、绿地率的调整(具体调整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规划公告栏(**市**区锦春路3号—1号)。
(二)“翡翠园II区(南区)B组团集中商业1”项目公告栏。
(三)****网站(http://zrzyj.****.cn)。
(四)**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7日(共三个工作日)在****网站、今日头条(****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4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169,邮寄地址:**市**区玉洞大道33****中心A座7******局****办公室,邮编:5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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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