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审计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财务审计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市**区马家堡东路106号2号楼12层1210
中标金额:****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财务审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采购需求包含的所有内容 服务要求:(1)中标人依据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操作规程,以及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等开展工作,并对提交的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成果负责,做好质量控制,保证材料详实、数据准确、依据充分、结果可追溯。(2)中标人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操作规程的要求,对委托事项相关业务资料进行建档、存放和保管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原始、完整和安全。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服务成果及相关资料。(3)对由中标人保管的档案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或授权,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招标人有权调阅、查询和复制所委托事项的档案资料。(4)如招标人需要对审计期间相关数据进行解释、说明或提供会计准则等支持的,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并根据需要按时出具相应的专项说明文件或专项报告等(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总报价中,招标人不再额外增加费用)。(5)中标人提交的全部服务成果及相关资料,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均归招标人所有并予以使用,中标人不做任何权利的保留。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炜(组长)、孔庆峰、卜国立、孙**、马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共计209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省**市**县**镇闸**路幸福家园二期办公楼13层;0561-****322
2.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区梅苑路66号**河畔(北区)116幢101室,137****6199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投诉电话0561-****527。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镇闸**路幸福家园二期办公楼13层
联系方式:0561-****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梅苑路66号**河畔(北区)116幢101室
联系方式:0561-****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东晓
电话:137****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