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相关要求,对****年产改性塑料120吨**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年产改性塑料120吨**项目
2.建设单位:****
3.验收服务单位:****
4.建设概况:****拟建于**市横栏镇**工业区永谊一路12号i栋首层之一,中心坐标为东经113°15\'3.317";北纬22°32\'57.166"。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额为2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1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本项目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的生产,年产改性塑料120吨。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2日
2.调试起止日期(12个月):2024年11月6日--2025年11月5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市横栏镇****公司;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1、挤出、注塑废气;2、破碎废气。对此采取适当有效措施:1、挤出、注塑废气:半密闭罩收集的挤出废气和集气罩收集的注塑废气一起经水喷淋(隔水雾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条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G1);2、破碎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噪声,为了进一步优化项目区的声环境,将噪声的影响降低到最低。对此采取适当有效措施:①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禁止在夜间生产;②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采取墙体门窗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③ 合理布局噪声源,把产生较高噪声的仪器,放置在车间中部,可以有效的增加距离消减;作业过程中尽可能采取墙体门窗等封闭,并且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窗结构,有效利用墙体、门体、窗户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④ 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⑤ 对于运输噪声,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减少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靠近居民区附近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等。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原辅材料包装物(原材料PC塑料、PET塑料、ABS塑料、COC塑料、COP塑料、PS塑料、AS塑料和PBT塑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3、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及含废机油抹布、废气处理过程产生废活性炭。对此采取适当有效措施: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原辅材料包装物(原材料PC塑料、PET塑料、ABS塑料、COC塑料、COP塑料、PS塑料、AS塑料和PBT塑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3、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及含废机油抹布、废气处理过程产生废活性炭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不造成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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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