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经进入尾期,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止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到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1、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摩托车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中区轻四街588号(东经117°31′44.925″,北纬38°49′1.210″。)。
建设规模:在租赁的厂房内**设一条摩托车子午线轮胎生产线,包括挤出机、压延机、裁断机、成型机、硫化机、轮胎试验机、蒸汽锅炉、制氮机、空气压缩机等设施设备,将外购的天然胶片和合成胶片,通过成型、硫化、检验、包装等工序,加工成摩托车子午线轮胎,该产品主要供赛车摩托车及大排量摩托车配套使用,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摩托车子午线轮胎30万条/年。
建设周期: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12月开工建设,2025年2月竣工投产。
总投资及环保投资: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
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80人,本项目不设置食宿,员工就餐采用配餐制,厂房内设倒班室。本项目工作制度实行三班倒,每班工作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251天。。
2、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1#厂房内胎面/胎侧挤出、气密层挤出、胎圈钢丝上胶挤出、带束层钢丝上胶挤出三角胶挤出、胶囊生产挤出、喷码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各设备上方“集气罩+软收集后,经1#“喷淋塔+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涉及的污染物主要有TRVOC、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本项目DA001排气筒有组织TRVOC排放速率与排放浓度、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橡胶制品制造-轮胎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工艺”标准限值;有组织二硫化碳排放速率以及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1排放限值。
本项目2#厂房内开炼、胶料压出、帘布胶料挤出、帘布压延、硫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各设备上方“集气罩+软收集后,经2#“喷淋塔+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涉及的污染物主要有TRVOC、非甲烷总烃、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DA002排气筒有组织TRVOC排放速率与排放浓度、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 -2020)中表1“橡胶制品制造-轮胎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工艺”标准限值;有组织二硫化碳、硫化氢排放速率以及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1排放限值。
本项目锅炉房内燃气蒸汽锅炉均配置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燃气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涉及的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烟气黑度。DA003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相关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根据AERSCREEN进行达标预测分析,本项目投产后,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相关限值要求,厂界二硫化碳、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2排放限值。
根据类比分析,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2排放限值。
根据计算,1#厂房及2#厂房外1m处非甲烷总烃排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相关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软水制备排浓水、锅炉定期排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废水水质能够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三级标准要求,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锅炉定期排污水、软水制备排浓水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通过本项目污水总排口(位于厂区东南角,该废水排口为建设单位自己所用,具备独立监测水质的条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3、噪声
由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营运期生产设备噪声经建筑物隔声、减振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和夜间标准值,本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废纸箱、废胎胚、废胶囊、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1#厂房外北侧25m2一般固废暂存区,****回收部门回收;危险废物包括废空压机油、废机油、废包装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喷淋塔废液暂存于1#厂房外北侧15m2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影响不显著。
5、地下水
根据现状监测,本项目评价区潜水含水层水质较差,包气带土壤未受到明显污染;在严格遵守相应国家规范或地方法规,确保各项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区内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影响地下水环境;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采取相关环保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为简单分析,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应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各方面积极采取措施。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是泄漏以及火灾事故造成的次生/伴生灾害,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进行相应的应急措施。根据项目现有的事故防范措施、应急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控。
4、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
(1)网络查询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请点击本文附件进行查阅。
(2)纸质版查询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8”中内容。
5、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对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网上填报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见本文附件。
(2)来电、写信或者邮件形式:相关联系方式见“8”中内容。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事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7、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孙科长
联系电话:136****2534
通讯地址:**开发区中区轻四街588号
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178****4995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新区迎宾大道1988号浙商大厦A座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