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血液保障机构医疗设备比价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分包方案 |
1 | 37℃培养箱 | 1 | 0.55 | 0.55 | 第2包 |
2 | 离心机(标本) | 2 | 2.16 | 4.32 | 第3包 |
3 | 微孔板孵育器 | 1 | 0.8 | 0.8 | 第4包 |
4 | 微孔板恒温震荡器 | 1 | 0.85 | 0.85 | 第5包 |
5 | 毛细管血液离心机 | 1 | 0.84 | 0.84 | 第6包 |
6 | 生化分析仪 | 1 | 9.8 | 9.8 | 第8包 |
7 | 低速离心机 | 1 | 8.5 | 8.5 | 第21包 |
8 | 游离血红蛋白检测仪 | 1 | 9.8 | 9.8 | 第22包 |
9 | 低速离心机 | 1 | 8.5 | 8.5 | 第24包 |
10 | 空气消毒机 | 3 | 1 | 3 | 第25包 |
11 | 生化培养箱 | 1 | 1 | 1 | 第27包 |
12 | 显微镜 | 1 | 4 | 4 | 第30包 |
合计 | 15 | 51.96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可选择任意一包或者几包进行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运杂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生产备货(含首次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发运到位总时间不超过3个月。 5.交货地点具体信息另行提供。 6.本项目每包单独报价,各包均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
详细参数见附件1附件1.docx。
四、项目要求
(一)售后服务
1.供应商所供的货物,其质量技术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最新技术标准,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节能等要求。货物须为原厂生产的原包装未经使用的全新正品,供应商在货物安装之前对货物的质量负完全责任,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全部负责。
2.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起,所有产品质保2年。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应当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3.提供的产品要采用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每件包装箱内附一份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中文操作使用说明书及维修手册,以及其他的详细技术资料、标配随装工具和备件、维修线路图等(如有或视情提供)。
4.设备如需连接院内LIS、PACS等信息系统,投标供应商无条件配合,产生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5.需计量质控的设备,在设备安装验收时,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6.投标供应商应当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包括交装培训、安装服务、试运行指导服务等,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设备安装,安装完毕后提供详细的中文技术文档,同时提供跟产培训,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书面方案。
7.备品备件: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物资生命周期内所需零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并明确供应周期和价格等优惠条件。投标供应商应当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2小时响应,72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国产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进口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时间合同中另行明确。
2.交货地点:****(具体地点由需求科室指定)。
3.交货方式:由成交人自行办理货物的运输等事宜,运输方式自定,货物送达后,开机试运行正常后验收。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承担。
(三)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物资和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指控,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或赔偿责任。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成交方报价即为成交价,成交价包含货款、利润、税金、装卸载费、运杂费、售后服务费及相应的不可预测风险等一切费用。本项目不付预付款,供应商供货同时将当次供货送货单据及正式发票交给采购方,待所有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并完成交货后,以银行转账形式在2个月内支付成交价的100%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供货前,应当按成交金额的5%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物资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一般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全额无息退还。
(五)打码贴签
1.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完成采购物资的编目编码工作,按照统一要求,提供物资相关数据信息,配合甲方做好编目数据采集工作。涉密信息应当按照国家、军队安全保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2.乙方应当按照统一要求在物资交付前完成打码贴签工作。
3.物资编目数据填报和打码贴签情况,列入出厂验收、接收验收项目;编目数据、标识标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验收不予通过,不得进入物资储存单位。乙方应当在7日内完成整改,重新协调甲方组织验收。
(六)验收标准
采购单位依据技术要求拟定验收方案,建设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组织验收。根据实际交付内容进行验收与交付(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后45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后,根据参数条款、质量标准逐一核对设备性能参数,出具验收报告。
五、供应商遴选方式
该项目采用直接面向市场比价方式组织,请有意愿参与的供应商填写附件2附件2.docx,按比价公告中明确的时间、地点现场提交资料,比价小组审查资格性要求(详见资格性审查要求)、技术参数响应(填写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售后服务要求响应等内容,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按照最低价原则(1次报价)确定成交结果并现场告知报价供应商。对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无法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的,增加报价轮次。(请认真填写比价资料,不允许供应商现场补正)
六、比价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比价时间:
第2、3、4、5、6、8包:2024年11月13日9时;
第21、22、24、25、27、30包:2024年11月14日9时。
(二)比价地点:
**省**市**区南滨河中路333号科技办公楼7楼会议室。
(三)比价方式:
无需报名,供应商现场递交装订的资料,我方统一审核,通过审核且报价最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七、比价资料
比价现场需提供以下资料(模板见附件2附件2.docx,资格性证明文件与报价单单独装订)
(一)资格性审查要求:
1.报名登记表;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影印件);
3.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法定代表人参加之外,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7.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9.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代理商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但须提供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10.所投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认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但须提供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11.进口设备须提供国外生产商或者其**(大区)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可多级授权,授权链须完整)。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授权书须在授权书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和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视为进口设备);
12.售后服务承诺书。
(二)技术参数要求:
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提供设备彩页)。
(三)报价要求:
报价单(单独装订)。
八、本项目相关信息在**经济信息网发布。
九、需求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阎助理
电话:0931-****104、093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