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G3036**至**高速公路(施工第二合同段)
发布日期: 2024-11-06 10:16:26.0
联系人: 杨旭东
联系电话: 131****4295
截止时间: 2024-11-13 11:00:00.0
询 价 公 告
我单位施工的G3036**至**高速公路项目工程施工(第二合同段)项目施工现场。需要皮卡车,现公开询价。
项目概况:
G3036**至**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第二合同段起点桩号K59+3340,终点桩号为 K109+340,路线全长50.0km。本合同段主要工程规模:填方为 366.9812 万立方米,挖方为2.5188 万立方米;**中桥 2 座、**小桥 1 座、**涵洞 109 道;分离式立交 10 处;通道桥 6 座、通道涵 6 处;互通式立体交叉 2 处,服务区 1 处。本次采购包见划分及预估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暂定数量 | 暂定租期(月) | 计量单位 | 综合到场单价(元/台) | 总金额(元) | 备注 |
1 | 皮卡车 | 2 | 14 | 月/台 | 1. 租金中不包括:车辆维修费、保养费、油费等。 租金包含驾驶员工资 | ||
合计( 元) | |||||||
1、合计金额(大写): | |||||||
其他说明 | 1.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综合到站单价包含1%税费,实行一票制,最终结算签字确认的台班表为准。价格结算按价格条款执行。 | ||||||
2.综合到站单价为固定单价且为车辆送至工地指定位置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车辆出厂价、运杂费、利润、税金等,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不变。 | |||||||
3.税费根据国家政策同等调整。 | |||||||
4.租赁地点:G3036**至**高速公路项目第二合同段项目施工现场 | |||||||
5.总金额=数量*综合到站单价。 | |||||||
6. 付款方式:每月20日结算,开据发票,根据台班表计算,在甲方向业主办理完成计量得到相应工程款后30日内完成支付。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与合同签订方、收款方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并不承担延期付款责任 | |||||||
7. 如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变化,合同增值税税率和单价变化,按以下公式进行重新调价。 | |||||||
8. 合同调整固定费用=原合同综合固定费用/(1+a1)*(1+a2)其中a1:原合同增值税税率(本次招标a1=13%);a2: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后相应增值税税率。 |
1、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请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报价。
3、截止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示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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