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孟州汶水(蟒河)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2438075 | 建设单位法人:王璟 |
齐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塔南路29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汶水(蟒河)220****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市境内 |
经度:112.66716,112.6667,112.67404,112.68057,112.6804,112.68121,112.7019,112.70372,112.70192,112.70102,112.75724,112.75724 纬度: 34.91132,34.89402,34.8917,34.89114,34.89354,34.88979,34.88689,34.90266,34.88676,34.87153,34.87012,34.8721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7-09 |
焦环辐审〔2019〕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397 |
31.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243807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九域****公司 |
914********6168117 | 验收监测单位:**九域****公司 |
914********6168117 | 竣工时间:2024-06-2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2764/2024-09/29/202********852****97671_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汶水-中曹Ⅰ、Ⅱ回11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全长10.2千米,其中同塔双回路6.6千米,利用220千伏同塔四回预留双回110千伏通道2.9千米,单回路0.7千米。 (2)廉桥-嘉鹏Ⅰ回π入汶水变11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全长4.1千米,同塔双回路架设。 (3)文公双T接汶水-中曹Ⅰ、Ⅱ回110千伏线路2回,文公双T汶水-中曹Ⅰ、Ⅱ回11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全长2.98千米,其中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全长2.8千米,电缆路径全长0.18千米。 | 实际建设情况:(1)汶水(蟒河)-中曹110千伏线路工程,本期线路长10.7千米,其中**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6.7千米,**单回架空线路长0.7千米,利用220千伏同塔四回下层预留双回线路长3.3千米。利用昌曹线同塔双回备用侧线路和海曹线同塔双回备用侧线路各1.5千米,最终形成汶水(蟒河)-中曹双回110千伏线路长12.2千米。 (2)廉桥-嘉鹏Ⅰ回π入汶水(蟒河)变11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长度4.1千米,其中**双回路线路长3.8千米,四回路线路长0.3千米(四回均挂线,本期使用下层2回,上层2回备用)。 (3)汶水(蟒河)-中曹双T接文公变11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全长2.98千米,其中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2.80千米;双回电缆线路长0.13千米,单回电缆线路长0.05千米。 |
**线路路径长度增加0.5km,占原路径长度的2.89%,为避让拟建高速及河道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10千伏架空输电线路6回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线路架设符合相关要求,进行生态保护及恢复 | 实际建设情况: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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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按原有生态功能进行植被恢复,位于农田内的应进行复耕。 | 塔基施工结束后,对于临时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已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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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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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工程建成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植被恢复或复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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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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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立有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制定有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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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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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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