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明生物药物开发及研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0MA9MFG4X4H | 建设单位法人:安文琪 |
王环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郑东新区 |
**省**市郑东新区**内环北**、龙源西三街东,**科技城指挥产业创新园6#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晟明生物药物开发及研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20-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建设地点: | **省**市郑东新区 **内环北**、龙源西三街东,**科技城指挥产业创新园6#楼 |
经度:113.7191 纬度: 34.82623 | ****机关:****环保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26 |
郑东环表〔2023〕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000 |
31 | 运营单位名称:**** |
****0100MA9MFG4X4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00MA9MFG4X4H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0103MA9JUU524B | 竣工时间:2024-07-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4_1050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相容性研究-玻璃瓶:40-60例、相容性研究-胶塞:30-50例、土壤元素测定:60-80例、脂肪酸测定:60-80例、食品中抗氧剂测定:60-80例、亲和力检验:30-50例、微粒检验:1000例、DSF热稳定性检验:3000例、pH值检测:3000例、粒径检验:1000例 | 实际建设情况:相容性研究-玻璃瓶:40-60例、相容性研究-胶塞:30-50例、土壤元素测定:60-80例、脂肪酸测定:60-80例、食品中抗氧剂测定:60-80例、亲和力检验:30-50例、微粒检验:1000例、DSF热稳定性检验:3000例、pH值检测:3000例、粒径检验:1000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相容性研究-上市药包材玻璃瓶:药瓶注射剂瓶-清洗、控干水分-不同提取液高温或高压提取处理-取出、冷却-注射剂瓶-清洗、破碎、擦干-观察。 相容性研究-胶塞:胶塞-清洗、剪碎-回流或高温、高压提取处理-冷却、定容-取样、萃取-浓缩、定容-过膜、上机-分析报告 土壤中元素测定:土壤样品-筛拣、风干、研磨-微波消解管-冷却-过滤、冲洗、定容-取样、加标液-上机检测-分析报告 脂肪酸测定:待测样品-衍生化-冷却、萃取-过膜、上机-分析报告 食品中抗氧剂测定:食品样品-粉碎、取样-萃取-pH调节-C18固相萃取-旋蒸浓缩、定容-过膜、上机-分析报告 亲和力检验:配置缓冲液,准备试剂/耗材、样品-根据样品及蛋白信息,确定偶联物和偶联量-芯片预处理-芯片表面测试,确定试验条-处理样品,编辑动力学程序-上机、检测-处理分析数据-出具报告 微粒检验流程:准备超纯水和样品-导轨润滑和定位校正-冲洗系统-编辑程序-加样检测-数据处理、颗粒分析-出具报告 DSF热稳定性检验流程:样品离心处理-仪器开机预热、清样品仓-点样、上机-仪器扫描-处理数据、分析Tm/Tagg值-出具报告 pH值检测流程:开机预热,准备校准液/样品-仪器校准-样品检测-数据读取,出具报告 粒径检验流程:样品预处理,均一稳定-仪器开机预热-参数设置-样品上机检测-曲线质量判断,分析数据-出具报告 | 实际建设情况:相容性研究-上市药包材玻璃瓶:药瓶注射剂瓶-清洗、控干水分-不同提取液高温或高压提取处理-取出、冷却-注射剂瓶-清洗、破碎、擦干-观察 相容性研究-胶塞:胶塞-清洗、剪碎-回流或高温、高压提取处理-冷却、定容-取样、萃取-浓缩、定容-过膜、上机-分析报告 土壤中元素测定:土壤样品-筛拣、风干、研磨-微波消解管-冷却-过滤、冲洗、定容-取样、加标液-上机检测-分析报告 脂肪酸测定:待测样品-衍生化-冷却、萃取-过膜、上机-分析报告 食品中抗氧剂测定:食品样品-粉碎、取样-萃取-pH调节-C18固相萃取-旋蒸浓缩、定容-过膜、上机-分析报告 亲和力检验:配置缓冲液,准备试剂/耗材、样品-根据样品及蛋白信息,确定偶联物和偶联量-芯片预处理-芯片表面测试,确定试验条-处理样品,编辑动力学程序-上机、检测-处理分析数据-出具报告 微粒检验流程:准备超纯水和样品-导轨润滑和定位校正-冲洗系统-编辑程序-加样检测-数据处理、颗粒分析-出具报告 DSF热稳定性检验流程:样品离心处理-仪器开机预热、清样品仓-点样、上机-仪器扫描-处理数据、分析Tm/Tagg值-出具报告 pH值检测流程:开机预热,准备校准液/样品-仪器校准-样品检测-数据读取,出具报告 粒径检验流程:样品预处理,均一稳定-仪器开机预热-参数设置-样品上机检测-曲线质量判断,分析数据-出具报告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室清洁废水经“中和调节+絮凝沉淀”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及纯水制****科技城智慧产业创新园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处理厂。 废气:实验废气经通风橱/万向罩收集后与经密闭负压管道收集的危废暂存间废气一同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能够达标。 固废:危废暂存间1座(6m2)。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室清洁废水经“中和调节+絮凝沉淀”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及纯水制****科技城智慧产业创新园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处理厂。 废气:实验废气经通风橱/万向罩收集后与经密闭负压管道收集的危废暂存间废气一同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能够达标。 固废:危废暂存间1座(6m2)。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建设完成后按“三同时”要求,及时进行排污许可证申领及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按照监测计划要求定期进行监测。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无需进行排污许可证申领。本项目竣工验收后将按照检测计划要求定期进行监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18 | 0.035 | 0 | 0 | 0.018 | 0.018 | |
0 | 0.0014 | 0.0026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92 | 0.0098 | 0 | 0 | 0.009 | 0.00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处理厂收水标准 | 污水处理站 | 厂区总排口出口水质为:COD 448-466mg/L、SS 42-48mg/L、NH3-N 48.6-51.6mg/L、TP 6.24-6.90mg/L、TN 74.0-75.0mg/L、BOD5 98.8-103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本项目实验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治理后的甲醇排放浓度为3.9-4.9mg/m3、排放速率为0.0448-0.0559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06-1.34mg/m3、排放速率为0.0123-0.0154kg/h;氯化氢和氮氧化物均未检出。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东、南、西、北各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2-54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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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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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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