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人民医院二期工程轨道物流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医院二期工程轨道物流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11-06 08:54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医院二期工程轨道物流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医院****公司
招标条件
****医院二期工程轨道物流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80万元,招标人为;****、****医院****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本招标项目标的额(预算价)为780万元。 |
范围 | ****医院二期工程轨道物流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二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额达300万元及以上类似(类似:须与项目需求相关)项目业绩。 (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派任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法,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视为不诚信行为,****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11-06 08:30 至 2024-11-12 18:00 |
获取方式 | 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休息)到****(地址:**市**区范公中路89****广场**北栋17层;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2020 153****1706)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人也可将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微信:153****1706(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投标人在报名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1-27 15:00 |
递交方式 | 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1-27 15:00 |
开标地点 | ****1610会议室(**市**区范公中路89****广场**北栋16层) |
其他
1、项目名称:****医院二期工程轨道物流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二次) 2、招 标 人:****、****医院****公司 3、招标代理机构:**** 4、项目地点:**市**区中亭路66号。 5、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标的额(预算价)为780万元。 6、招标范围:****医院二期工程轨道物流系统设备的采购、供应、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7、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8、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供应、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 9、质量保修期:三年(自验收合格后之日起)。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壹拾肆万 元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银行****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 开户行及账号:农行****支行104********013286 注:投标****银行****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不可放在投标材料中。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或撤销投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11、其他补充事宜 11.1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1.2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11.4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投标时须提供电子文本一份(须为投标文件正本的彩色扫描件),载体为U盘(U盘上须贴上备注投标人名称的标签,随投标文件一并密封提交)。 11.5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12、特别提醒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发布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核实。投标人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行政监****机关进行处理。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监督部门
****、****医院****公司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医院****公司
地址:**市**区中亭中路66号、**市**区青年东路53号。
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0515-****66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范公中路89****广场**幢北17层
联系人:时先生
电话:139****6929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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