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各潜在投标人对“**县科技创新产业配套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1:请问二期用地何时开发,能否利用二期场内现状道路及放置临建设施
回复1:暂不能确定开发二期用地的具体时间。发包人可以协调临建设施场地,退场时中标人应无条件承担腾出清理场地并恢复原状之义务,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疑问2:招文中明确了“科创1号空间需要在2025年底前竣工交付使用”,请问科创1号空间的交付包含周边的架空层吗,其周边道路和大门是否可以作为后期二阶段施工
回复2:科创1号空间的交付应当包含“1号空间”周边的部分架空层,包括周边部分道路,以满足该单体交付后交通通行、安全保障等使用功能需要。
疑问3:能否补充预制楼梯、采光顶的图纸
回复3:该部分属于详图内容,不在初步设计深度范围之内,且不属于特别复杂的节点设计;均应是施工图设计单位需要考虑的深化内容,不在本次招标提供相关资料范围之内。
疑问4:****文化馆J至N轴交5至8轴,屋面18.95标高处桁架结构详图
回复4:该部分属于详图内容,不在初步设计深度范围之内,且不属于特别复杂的节点设计;均应是施工图设计单位需要考虑的深化内容,不在本次招标提供相关资料范围之内。
疑问5:请提供5至8轴交F至J轴,屋面标高19.0至28.12处结构详图
回复5:该部分属于详图内容,不在初步设计深度范围之内,且不属于特别复杂的节点设计;均应是施工图设计单位需要考虑的深化内容,不在本次招标提供相关资料范围之内。
疑问6:**泵站上部结构是否需要拆除重建
回复6:**泵站上部结构不需要拆除重建,请投标单位按图纸要求自行考虑上部建筑基础。
疑问7:招标文件第50页2.2.2(4)中“施工负责人奖项”,**市(建筑)结构长城杯金奖工程是否认可若**建筑长城杯奖项证书及获奖文件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的,请问可否提供以该项目经理中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相关材料若项目发生项目经理变更,则该奖项是否以竣工验收材料中的项目经理为准
回复7:**市(建筑)结构长城杯金奖工程即指招标文件中的“长城杯”;经查询该奖项的证书及获奖文件中确实未体现参建人员名单若投标人提供“长城杯”或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施工负责人奖项中列明的省级优质工程的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均无法反映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姓名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若获奖项目的项目经理发生变更,则该奖项以竣工验收资料中的项目经理为准。
疑问8:招标文件第47页2.2.2(4)中的“3、运营企业业绩”要求提供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若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评审指标内容的,是否可以提供由合同甲方盖章的业主证明材料
回复8:若投标人提供的运营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运营项目的面积,可提供该运营项目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业主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材料中需反映运营项目的评审指标)作为佐证材料。
疑问9: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P6页项目运营要求中“项目运营主要指范围内****中心3号空间1号馆运营(不包含科创2、科创3号空间2号馆部分)”和在招标公告104页,2.2场馆运营基本要求中:对科创1号、科创2号、科创3号的运营做了具体的要求。疑问:科创1号、科创2号、科创3号2号馆等场馆,运营的具体范围职责是什么是仅管理物业,还是物业+临时性活动,与入驻单位共同运营;还是全权运营管理(无入驻单位)
回复9:科创1号、科创2号、科创3号空间2号馆等场馆,主要提供管理物业服务,包括保安、保洁、日常水电维修等。日常开放服务、活动组织、内部管理等由业主方负责。
疑问10:招标公告中,P6页,运营方需根据项目建设与运营进度,分批配齐所需装饰及设备等。疑问:装饰及设备常规是业主方配****公司。这里是指请运营方提需求吗科创2号楼博物馆临时展览后续可由入驻单位或运营方安排,前期的项目固定装饰及配套设备是否由业主方提供
回复10:本项目采用EPCO模式招标,所有装饰及设备采购均已纳入初步设计概算中,投标人报价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中标人需要负责内部装修、装饰、布展、设备采购,达到可使用、可运营状态。装饰、布展、设备采购等工作任务分配由投标人的联合体单位内部自行商定,中标后的采购程序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科创2号楼博物馆临时展览后续由业主方指定的专业部门负责。运营方如有商业化的临时展览,双方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展览的主题、内容等需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
疑问1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P6页,(3)项目运营要求中(科创1号空间、科创2号空间、科创3号空间的2****服务部分涉及水电费及公共能耗由招标人承担)。疑问:招标公告中,水电费及公共能耗,公共能耗是否指****博物馆等4馆1中心的5大场馆,能耗由招标方或入驻单位承担;1院大剧院能耗,****公司承担;公共区域及灯光亮化能耗,由招标方承担。
回复11:科创1号空间、科创2号空间、科创3号空间的2号馆部分,场馆内部用于保障日常开放服务的部分水电费及公共能耗由招标人承担。建筑外部、市民广场、剧院等****公司承担。
疑问12:招标文件第47页2.2.2(4)中的“3、运营企业业绩”要求提供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因文体类场馆运营合同中主要体现运营内容,不体现场馆运营面积,若我方提供的运营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运营面积,是否可以通过提供由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或运营项目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房产证等材料证明运营面积
回复12:若投标人提供的运营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运营项目的面积,可提供该运营项目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业主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材料中需反映运营项目的评审指标)作为佐证材料。
疑问13:招标文件P50页,评分因素“设计团队人员”,评分标准“团队人员中包含总图专业类、装饰专业、景观专业、咨询工程师专业具有本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中,请明确提到的总图专业类具体包含哪些专业这里的评分标准是否可以等价理解为:“团队人员中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暖通专业、装饰专业、景观专业、咨询工程师专业具有本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上述专业每有一个得 0.75 分,满分 3 分(同一专业不累计加分)”
回复13:总图专业类所包含职称无法完全列明,例如总体设计、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总图)、总图设计、总图设计及运输工程、总图与运输设计等;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总图专业类、装饰专业、景观专业、咨询工程师专业具有本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上述四个专业,每有一个得 0.75 分,满分 3 分(同一专业不累计加分),并未包含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暖通专业。
疑问14:招标文件要求运营业绩至少参与一项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的文体业绩。请****剧院和酒店,****酒店总建筑面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14:贵单位所****剧院面积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根据澄清公告内容,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已调整,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制作投标文件。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推迟到:2024年11月21日09:15。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