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0130/2024-00287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05 |
文 号 | 淮环表复〔2024〕72号 | 主 题 | 环境保护 | 体 裁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操作 |
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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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年产6万吨耐火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的基本要求,环境影响分析内容及结论基本可信。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公司在**省**市**区三树镇工业集中区**路6号建设年产6万吨耐火材料项目(项目代码:****)。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和环境管理过程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并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在施工期设备安装和装修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妥善处理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产生的生活污水应排入污水管网。
(二)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项目产生的搅拌机清洗废水经厂区沉淀池处理后仍回用于搅拌机清洗,不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跃进河。
(三)项目产生的投料粉尘、切割粉尘、破碎粉尘经顶吸式集气罩收集并接入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搅拌粉尘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后通过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焊接烟尘使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4个电熔纯铝酸钙水泥筒仓的排气粉尘通过仓顶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剩余未被收集的粉尘无组织排放。DA001排气筒的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污染物排放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污染物排放要求。
(四)项目生产车间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用有效的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建设,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其中,除尘器收集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焊渣、杂质收集后外售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项目厂区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七)严格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三、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核定为:
(一)大气污染物:颗粒物≤0.6064t(有组织≤0.4555t、无组织≤0.1509t)
(二)水污染物:生活废水(接管量/环境外排量):废水量≤600t/600t;COD≤0.144t/0.03t;SS≤0.12t/0.006t;NH3-N≤0.015t/0.003t;TN≤0.024t/0.009t;TP≤0.0018t/0.0003t。
(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者妥善处置。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做到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在建设过程中纳入施工合同。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你公司应当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你公司应对废气治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七、**市******执法局负责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八、《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你公司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