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库房**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性质: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区,**库房4195平方米,并配套完善相关附属设施。
2.施工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土建、安装等。
3.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4.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5.工程概算投资:1018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意一职务。
(四)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年检有效)。
(五)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现象,没有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地方和军队的严重违规记录或不良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指2021年11月1日以来)。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与黑名单,企业在“军队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企业投资背景不得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的;企业保密机构设置齐全,保密制度措施完善,无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从确定的投标入围单位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接中标通知书后中标单位先按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之后招标方10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为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七、投标报名要求携带材料(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模板见附件《投标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3.拟承建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4.拟参建本工程项目经理个人简历、工程业绩、已建工程施工管理经历证明文件、劳动合同。
5.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自公告发布前6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6.投标申请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并提供审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审计人员证书复印件。
7.投标申请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8.信誉、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自2021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未竣工项目或不具备竣工条件的项目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齐全的视为未提供)。
上述材料中除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外,其余均为复印件,考察现场核实原件。
八、其他要求
1.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2.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如未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报名单位正式员工,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九、投标报名起始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 6 日至2024年11月 1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携带报名材料及投标资格审查文件(A4纸胶装)到**市**区(具体地址电话告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cn/、****交易中心网http://ggzy.****.cn/媒介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十一、招标人
1.名称:****
2.地址:**市**区
3.联系人:王先生 189****3997 徐先生 189****3095
附件:投标资格审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