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坑涌、坦坑涌综合整治工程、黑坭井涌清淤工程、岑岗涌(狮山段)清淤工程、岑岗涌(狮山段)岸线整治工程、生态补水工程监理 | ||
**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坑涌、坦坑涌综合整治工程、黑坭井涌清淤工程、岑岗涌(狮山段)清淤工程、岑岗涌(狮山段)岸线整治工程、生态补水工程监理 | ||
正常公告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019-440605-77-01-054983 | ||||||
招标条件 | 1. **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 佛****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2019〕129号 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 **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坑涌、坦坑涌综合整治工程、黑坭井涌清淤工程、岑岗涌(狮山段)清淤工程、岑岗涌(狮山段)岸线整治工程、生态补水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2019〕129号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坑涌、坦坑涌综合整治工程、黑坭井涌清淤工程、岑岗涌(狮山段)清淤工程、岑岗涌(狮山段)岸线整治工程、生态补水工程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坑涌、坦坑涌综合整治工程、黑坭井涌清淤工程、岑岗涌(狮山段)清淤工程、岑岗涌(狮山段)岸线整治工程、生态补水工程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市**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于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 (1)大坑涌、坦坑涌综合整治工程:位于狮山镇,治理主干涌5.88km,综合整治内容如下: ①清淤疏浚总长度3.60km,清淤河底高程为珠基-1.5m~±0.0m,平均清淤深度0.47m。 ②清障4.38km,清障量为63m3。 ③岸坡整治:保留可研报告中松石路岸坡整治约0.5km 工程内容,桩号为DKC1+485~DKC0+988,该段河道相较于上下游为收窄处,采用挡墙+草皮护坡及密排钻孔桩方式整治。挡墙可以保证岸坡安全,草皮护坡+排水盲沟可以保证雨水排放至河道。由于DKC5+560~DKC5+880 段右岸居住大量居民,不具备修建条件,因此暂时不考虑此部分内容。 ④岸顶道路:岸顶道路工程总长度约为0.5km,位于大坑涌右岸,桩号同护岸长度。 (2)黑坭井涌清淤工程、岑岗涌(狮山段)清淤工程: 本项目为**市**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榄涌水系)EPC的一个单项工程:黑坭井涌清淤工程、岑岗涌(狮山段)清淤工程,包含2个工程子项:黑坭井涌清淤工程、岑岗涌(狮山段)清淤工程。清淤总工程量为2775.91m3。其中黑坭井涌清淤工程已完成,不在本项目监理范围内 (3)生态补水工程: 工程建设内容为生态补水工程,共建设补水泵井 1 座、补水管道 777m、岸线加固长度 215m (4)岑岗涌(狮山段)岸线整治工程: 岑岗涌(狮山段)岸线整治工程岸线整治范围为K0+250~K0+385,整治河涌长度为 135m,其中桩号 K0+250~K0+335 段河涌采用 U型槽,桩号 K0+335~K0+385 段河涌采用 U 型板桩。 2.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成本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主要设备监造、调试、验收、消缺、保修;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做好控制工程款计量和支付、工程变更和签证等监理工作,协调招标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和项目竣工结算审查等规范要求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 ||||||
监理服务期 | 180日历天,从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施工期监理、计量以及保修期监理。工程出现延期等情况导致监理期**的,涉及的相关监理费用不再签证增加。 |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663,297.01(元) | ||||||
投标保证金 | 1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或签署个人电子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或网页截图)。 5.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5.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1 名,须具有工程类 高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且具备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工建筑)或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5.2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即**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 锁定三次(或以上) 。 5.3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5.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4年 5 月至2024年 10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5.6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费1900万元(或以上)或总投资25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以验收(交工)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1)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验收证明材料(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单位工程完工验收报告)。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集中交****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集中交****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则可以提供集中交****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证明。(2)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3)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8.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工程建设”栏目。https://ygp.****.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0765、0757-****1581。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以公告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 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4年 11 月 28 日 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8 日09时30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8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4) (具体地址:**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中心大楼2层)。 |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 (异议接收单位) | **** | ||||||
邮编 | 528200 | 联系地址 | **市**区狮山镇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9004 | ||||
招标人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邮编 | 528200 | 联系地址 | **市**区里水镇**路7号二楼B室之二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贺工、李工 | 联系电话 | 0757-****3507 | ||||
招标代理传真 | 0757-****3507 | 电子邮箱 | ****@qq.com | ||||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市******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3005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如参加开标会的,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4.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提交与核验(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5.工程编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