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长平路47号,邮编:515000
联系电话:0754-****7805
传真:0754-****8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市**区升平工业区内17/18-15宗地厂房 |
环评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市**区升平工业区内17/18-15宗地厂房建设,占地面积为10985.3平方米,主要从事化妆品塑料瓶及塑料盖生产,年产塑料制品共计259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方面,项目车间设计采用管道及引风机将车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各抽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效率取70%,处理达标后引高排放,DA001排气筒高度为20m。 2. 废水方面,建设单位无生产废水,仅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270t/a,排放量较小,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排****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西港河。 3. 噪声方面,本项目后,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建设单位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消声减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等措施降噪。 4.固废方面,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可利用边角料、废包装,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有环卫部门处理,不可利用边角料、废包装外卖给相关厂家,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油抹布手套,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 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环境局**分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