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中冶创业苑10栋1单元6层2室
****办事处中冶创业苑10栋1单元6层2室
项目编号: | **** | 资产类别(实物):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 | 转让方代码: | 914********322959X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市 | 挂牌价格(万元): | 73 |
挂牌期间(天): | 10 | 挂牌日期: | 2024-11-06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事项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本项目可采取****银行贷款方式支付成交价款。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到****交易所指定账户。 符合购房按揭政策****银行贷款支付剩余价款,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首付款,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完成对首付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银行按揭贷款的程序直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帐户,若银行核准后没有放贷的,****银行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将剩余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受让方须同意****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或首付款且收到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5、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转让方委托的**中锋****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中锋评报字(2024)第01127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7、本次转让是以标的资产现状转让,如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8、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9、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0、转让资产的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到受让方名下即视为完成资产移交。标的移交后发生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由受让方承担。 | ||
源网站链接: | https://otc.****.com/xmzx.html#/real_rightDetail?XMID=120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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