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经开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国泰路8号。
中标金额:25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经开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 服务范围: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和**经开区实际发展需求,结合城市单元划分及整体性控制研究中城镇单元的划分范围、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各项要素,开展**经开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成果包括书面成果及相应的电子数据成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底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相关编制要求及相关规范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章招兴、张晓斌、周超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不满3000元按3000元计算。
收费金额:30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投标人业绩:
1.三山经开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2.**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3.**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4.**市区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城市之光写字楼B座826。联系电话:153****3357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华山路39号
联系方式:0553-****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城市之光写字楼B座826
联系方式:153****3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话:153****3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