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购置传染病智能监测软件API接口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需求:采购内容为****购置传染病智能监测软件API接口项目,具体以采购需求中商务技术要求为准。
4.预算金额:250000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完善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疾控综规财函〔2023〕18号),要求各省加快推进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平台互联互通,进一步实现省统筹区域平台与国家级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的一体化应用集成与数据交互,全力提升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的信息化支撑能力,按照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和API 接口规范,实现院内数据实时传至国家前置软件平台,国家传染病监测平台与院内现有的信息系统进行对接,以满足数据的实时传输,传染病上报接口与HIS的对接。
本次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情况说明如下:
(1)医疗信息化的建设与开发以及维护升级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其他公司没有源代码,无法对本院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和API接口进行开发,如院内药品、耗材、费用、医嘱、检查、检验等数据都在HIS、PACS、LIS等系统中,而这些系统是由**中联****公司研发的系统。
(2)本院自2016年开始使用**中联****公司研发的院内相关系统以来,一直是由**中联****公司进行各项系统的售后服务工作,医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开发与维护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有本院的一些定制化的需求,在技术上具有唯一性。同时****医院信息化的主体,其他各类系统都需要与医用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在本地化维****公司也具有技术唯一性。本次传染****医院原有数据的安全性、系统的兼容性以及系统的稳定性,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因此需要由**中联****公司负责本院传染病系统上报接口开发。
综上所述,****传染病系统上报接口开发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故该项目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实施。
二、拟成交供应商信息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公司名称 | 公司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 | ****购置传染病智能监测软件API接口项目 | **中联****公司 | **市两江新区康美街道礼环北路7号 | 王文卓 | 155****8856 |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单一来源公示****协会网站发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人:****
地 址:**街以东、**路以北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59-****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省**市卡**谷西门北侧4422-12号商铺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59-****868
电子邮件:****@163.com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申请单位 | **** | ||||||
拟采购项目名称 | ****购置传染病智能监测软件API接口项目 | ||||||
拟采购项目金额 | 250000元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职称 | 从事 专业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王迪华 | 男 | 510********4257112 | 讲师 | 信息化 | ******学院 | 138****8839 | |
闫晓明 | 男 | 142********7240715 | 工程师 | 信息 | ****医院 | 158****6570 | |
付利军 | 男 | 142********7162713 | 副教授 | 信息 | **农职院 | 186****7768 | |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说明 | 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完善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疾控综规财函〔2023〕18号),要求各省加快推进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平台互联互通,进一步实现省统筹区域平台与国家级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的一体化应用集成与数据交互,全力提升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的信息化支撑能力,按照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和API 接口规范,实现院内数据实时传至国家前置软件平台,国家传染病监测平台与院内现有的信息系统进行对接,以满足数据的实时传输,传染病上报接口与HIS的对接。 本次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情况说明如下: (1)医疗信息化的建设与开发以及维护升级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其他公司没有源代码,无法对本院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和API接口进行开发,如院内药品、耗材、费用、医嘱、检查、检验等数据都在HIS、PACS、LIS等系统中,而这些系统是由**中联****公司研发的系统。 (2)本院自2016年开始使用**中联****公司研发的院内相关系统以来,一直是由**中联****公司进行各项系统的售后服务工作,医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开发与维护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有本院的一些定制化的需求,在技术上具有唯一性。同时****医院信息化的主体,其他各类系统都需要与医用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在本地化维****公司也具有技术唯一性。本次传染****医院原有数据的安全性、系统的兼容性以及系统的稳定性,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因此需要由**中联****公司负责本院传染病系统上报接口开发。 综上所述,****传染病系统上报接口开发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故该项目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实施。 | ||||||
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 根据《国疾控综规财函〔2023〕18号》文件精神,要求各省积极推进省统筹区域传染病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促进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达成与国家级平台一体化应用集成以及规范的数据交互,需按相关规范完****医院信息系统传染病上报接口与HIS的对接工作。 ****自2016年起便开始使用由**中联****公司所研发的系统,****公司负责售后服务工作。鉴于医用系统在建设、开发及维护等方面存在特殊性,同时****自身还有一些定制化需求,在技术上具有唯一性特点,****医院原有数据的安全性不受影响,保证系统的兼容性以及运行的稳定性,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 ||||||
专家签字 | 王迪华、闫晓明、付利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