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区郑集镇兴正路项目 | ||
品目 |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6日 11:1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第三开标室(**区) | ||
预算金额 | ¥191.355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闫琼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6-****393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驻地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116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高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闫琼 |
项目概况 **市**区郑集镇兴正路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cn/)或“**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cn/Home/HomeIndex)”(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9 10: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郑集镇兴正路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1.35504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50.41 元
采购需求:
对**区郑集镇兴正路项目进行施工,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各1份。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cn/)或“**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cn/Home/HomeIndex)”(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4-11-19 10:0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时间:2024-11-19 10:00 (**时间)
地点:**区第三开标室(**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0:00)前。
2、2024年11月13日后仍可以下载磋商文件,2024年11月13日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人:闫琼
联系电话: 0516-****3936
地址:******中心c座1413室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磋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417e19f2-e358-4146-8838-2b00e0121c81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驻地
联系人:夏浩
联系电话:0516-****6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中心c座1413室
联系人:闫琼
联系电话:0516-****3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琼
电话:0516-****3936
附件:清单--**区郑集镇兴正路项目.xls
**区郑集镇兴正路图纸.pdf
****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