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龙蟠路95-1****公司)商业用房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定于2024年11月18日10时至2024年11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n/TPBidder_CZ/memberLogin)上进行公开竞价活动(注意:请使用IE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竞价异常!操作手册见附件),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11月18日 日10时至2024年11月 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申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租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标的物介绍:
**市龙蟠路95-1****公司)商业用房租赁项目,本次招租共有2个标的物:
1号标的物:**市龙蟠路95号1-2层,建筑面积约:3380.74㎡,****342元/年,租赁期为3年;
2号标的物:**市龙蟠路95号3层,建筑面积:1501.3㎡,576499元/年,租赁期为3年;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本房屋用途:本项目房产性质为科研办公,承租人应依法从事有关经营业务,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禁止经营噪声较大的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如∶车辆修理、洗车、机电零配件销售、门窗加工、餐饮、歌舞娱乐等噪音较大的扰民业务),不得从事约定以外用途及其他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限:三年,租赁合同三年一次性签订。先付款后使用,租金一年一支付,第一年租金在规定的时间缴入****指定账户,后期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缴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租金按照上年度年租金3%递增),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为竞得年租金的10%,签订合同前缴纳完毕。
4、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5、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书》签订时将第一年度租金转入招租方指定账户(即:先付后租);后年度具体付款日期和付款方式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6、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竞得年租金的10%,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缴纳至****指定账户(本项目交房日期以出租人通知的具体时间为准)。履约保证金用于监管水电费缴纳及赔偿固定设施的损坏等。如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另行追缴。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并将房屋恢复原样、腾空后且无竞得人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7、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书》前必须完成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两项费用的交纳,交纳齐全方可签订合同,租赁起止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为准。
8、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9、其他相关要求: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不承担任何方面的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灯设备、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竞得人负担,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负担。请有意向的竞租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1号标的物:**市龙蟠路95号1-2层,建筑面积约:3380.74㎡,****342元/年,租赁期为3年;
起始价为:****342元/年,保证金为40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年租金=竞得人的成交价。
2号标的物:**市龙蟠路95号3层,建筑面积:1501.3㎡,576499元/年,租赁期为3年;
起始价为:576499元/年,保证金为17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年租金=竞得人的成交价。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⑴保证金须在2024年11月18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⑵本标的物竞价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价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原账号退回。
⑶竞租成交后,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缴纳至****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路支行;账号:340********050384630),转账时备注:**市龙蟠路95-1****公司)商业用房租赁项目(X)号标的物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办理后续交易手续。租金一年一支付,第一年租金在规定的时间缴入****指定账户,后期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缴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租金按照上年度年租金3%递增),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1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004********00057
2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004********00062
转账时备注:**市龙蟠路95-1****公司)商业用房租赁项目(X)号标的物保证金。
注意: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竞价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五、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租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招租文件中的各项条款。
3、竞得人须在公示结束后3****公司拿竞价成交通知书,拿到竞价成交通知书的7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协议》,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招租。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项目负责人或招租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中心和****以及****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6.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竞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竞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交易中心和出租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7.本次竞价项目由****代理,代理费5000元/标的物,由竞得人领取成交通****公司。请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8.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9.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九、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
联系人:夏林兵 联系电话:139****1316
联系地址:**市龙蟠路95号
代理公司:****
联系人:李青 联系电话: 138****6330
联系地址:**省**市**区古马路63****花园5#楼商业103室
2024年 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