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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区白沙街道内涝治理及城市海绵化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白街综〔2024〕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区白沙街道内涝治理及城市海绵化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白沙街道内涝治理及城市海绵化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区白沙街道**街至**路、明海鑫对面(**路16号)及万德公园与名城二期交界(**路3号)、白沙新村周边、工业中路34号36幢周边、群工一路白沙货场周边。
四、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1)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街至**路海绵化改造d300-d800污水管道1500.0米,d500-d800雨水管道1500.0米并**雨水涵一个;白沙新村周边海绵化改造d300-d800污水管道1000.0米,d500-d800雨水管道1000.0米;工业中路34号周边海绵化改造d400污水管道300.0米,d500雨水管道300.0米;群工一路白沙货场周边海绵改造d300-d800污水管道2000.0米,d500-d800雨水管道2000.0米。配套建设雨水篦子、雨水检查井及污水检查井等附属工程。(2)道路海绵化建设工程:明海鑫对面(**路16号)及万德公园与名城二期交界(**路3号)黄上裸露地海绵化道路改造4500.0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02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1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3.1万元,基本预备费224万元。
建设资金来源:除申请海绵补助资金外,其余由业主单位多方筹措解决。
六、建设期限: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对项目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项目单位的申请,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元政函〔2024]112号),项目整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根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规定,该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机关对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请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节能登记表相关内容开展节能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三****改革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