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市公益研学。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2024年**市公益研学 | 1 | 批 | 10 | 1.提供全套安全保障体系及应急预案等材料并为学生购买研学旅行保险; 2.提供研学所需带队研学辅导师至少两名(其中男、女各至少一名); 1.对接好学生研学所需餐饮、交通、保险购买等保障。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两次以上带学生开展研学活动经历。
(二)特定条件
1.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贵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公布为准。
六、供应商报名、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313办公室(新蒲新区建投大厦3号楼)。
(一)资格审查。报名须提交资质审查资料:1.法人需提交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二)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予以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三)文件获取。本次采购不再另行编制招标文件,投标人根据采购公告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含但不仅限于技术、商务、报价等方面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四)文件递交。投标文件一式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投标文件。
提示:
1.采购机构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报名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7日 17:00。
八、投标地点:****。
九、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14:30,如提交文件不足3家或其他情况另行通知。
十、开标地点:****教体局319会议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其他事项
(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遵财采〔2023〕19号)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民族地区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投标人皆为中小微企业的,评标时不再予以价格折算;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小组根据报价40分、技术(资质、业绩、技术水平等)20分、商务(服务方案及承诺)40分评出前三名,根据总分情况确定成交(中标)人;如上一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方有权决定中标资格顺延或重新招标。
(二)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法安科307办公室,电话****5759;
(三)公告发布路径:****官网。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地址:**市新蒲新区府前路建投大厦3号楼313办公室;
联系人:李念兴;
电话:****1019;
传真:0851-****7220;
项目监管部门:****体育局法规安全稳定科;
监督投诉电话:****5759****体育局法规安全稳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