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油脂(钦州)有限公司精炼二厂磷脂线改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989339T | 建设单位法人:张传许 |
杨庆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开发区 |
****开发区建港路3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精炼二厂磷脂线改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6-植物油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190-A190-其他农业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开发区 ****开发区勒沟作业区 |
经度:108.58252 纬度: 21.7387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2-09 |
钦港环管字〔202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989339T001R |
2021-05-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75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989339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1MA5CXGOY9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2MA5NP9FJ9M | 竣工时间:2022-04-10 |
2022-04-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2-05-10 |
2022-11-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2-11-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公司对外公告栏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该项目(项目代码:****)属扩建,选址位****开发区勒沟作业区中粮油脂(**) 有限公司现有精炼二厂区内,主要拟建设一条12t/d脱胶磷脂生 产线,以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除部分**外其余均依托现有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浓酸磷脂3600t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浓酸磷脂3600t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对来自预处理、浸出车间的原油,静态混合后,通过新增的离心机,离心分离后得到脱胶油和油脚。脱胶油根据生产需要,至罐区暂存或至一期精炼线精炼;油脚通过新增浓缩磷脂生产线加工后经冷却储存或经磷脂灌装线进行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依托的燃煤锅炉废气经静电除尘器+湿式石灰石-石膏法脱硫除尘处理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再经现有100m高烟囱排放。蒸发浓缩工序产生的废气与现有精炼二厂脱色脱臭工序 产生的废气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处理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再通过现有22m高排气筒排放。 (2)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并通过采用密封性高的设备设施、强化管理水平、及时维护保养设备设施等各项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冷凝水回流于热水罐利用,冷却用水、脱硫废水均循环利用不外排。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 声、减振等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按质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锅炉煤灰渣、脱 硫石膏等收集后可外售综合利用,其收集、暂存、转移、处理或利用须严格规范化管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以及本次环评未识别 出的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其收集、贮存须严格 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 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按 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完善现有应急预案并重新备案,****园区、有关企业或项目联动应急,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以及结合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特点等有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所需蒸汽0.45t/h,依托现有中粮一厂4000t/d大豆加工生产线配套的65t/h锅炉供给,本扩建项目用煤量增加550t/a,锅炉废气经静电除尘器+湿式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处理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100米烟囱高空排放。薄膜蒸发和真空干燥工序段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统一收集进入蒸发工序和精炼二厂脱色脱臭工序混合废气处理设施(采用冷却和喷淋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22米排气筒外排。 (2)项目生产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采用密封性搞的设备和设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可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通过洒水等形式达到抑尘效果,经监测,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冷凝水回流于热水罐,用于制碱;冷却用水、脱硫废水均循环利用。 项目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阻隔等措施降低噪声。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设备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和锅炉煤灰渣,废机油每年产生的量为0.072t,存放于危废暂存间(依托原有工程),委托****处理。 锅炉灰渣产生量约为107.6t/a。****砖厂、水泥厂做原料。 项目产生的危废收集、贮存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 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已纳入****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并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以及结合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特点等有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按照有关规定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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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0 | 124.0102 | 0 | 0 | 94 | 0 | / |
49 | 0 | 156.1235 | 0 | 0 | 49 | 0 | / |
9 | 0 | 25.9218 | 0 | 0 | 9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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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冷凝水回流于热水罐利用,冷却用水、脱硫废水均循环利用不外排。 | 无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冷凝水回流于热水罐,用于制碱;冷却用水、脱硫废水均循环利用。 | 监测期间工况正常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依托的燃煤锅炉废气经静电除尘器+湿式石灰石-石膏法脱硫除尘处理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再经现有100m高烟囱排放。蒸发浓缩工序产生的废气与现有精炼二厂脱色脱臭工序 产生的废气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处理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再通过现有22m高排气筒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本项目所需蒸汽0.45t/h,依托现有中粮一厂4000t/d大豆加工生产线配套的65t/h锅炉供给,本扩建项目用煤量增加550t/a,锅炉废气经静电除尘器+湿式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处理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100米烟囱高空排放。薄膜蒸发和真空干燥工序段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统一收集进入蒸发工序和精炼二厂脱色脱臭工序混合废气处理设施(采用冷却和喷淋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22米排气筒外排。 (2)项目生产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采用密封性搞的设备和设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可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通过洒水等形式达到抑尘效果,经监测,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 | 监测期间工况正常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 声、减振等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阻隔等措施降低噪声。 | 工况正常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按质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锅炉煤灰渣、脱 硫石膏等收集后可外售综合利用,其收集、暂存、转移、处理或利用须严格规范化管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以及本次环评未识别 出的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其收集、贮存须严格 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 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设备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和锅炉煤灰渣,废机油每年产生的量为0.072t,存放于危废暂存间(依托原有工程),委托****处理。 锅炉灰渣产生量约为107.6t/a。****砖厂、水泥厂做原料。 项目产生的危废收集、贮存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 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按 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完善现有应急预案并重新备案,****园区、有关企业或项目联动应急,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以及结合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特点等有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 项目已纳入****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并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以及结合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特点等有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公用工程(给排水、供电设施、消防、供热)、环保工程(废气治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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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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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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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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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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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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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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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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