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新型卷烟材料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977108L | 建设单位法人:孙继勇 |
张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高新区 |
**省**市高新区科航路200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中烟****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7-卷烟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690-C1690-其他烟草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新区 科航路2006号 |
经度:117.26877 纬度: 36.6796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7-03 |
济环报告表〔2017〕G5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5-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653.4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977108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0MA3EKD384A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3EKD384A | 竣工时间:2023-11-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网站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812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公司**卷烟厂**中烟****制造中心项目****卷烟厂西南侧空置土地上。****中心一栋,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形成年产爆珠180吨、特种滤棒30万箱、异形包装2万箱、新型内衬纸2万箱、新型接装纸2万箱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735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卷烟厂**中烟****制造中心项目****卷烟厂西南侧空置土地上。****中心一栋,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形成年产爆珠150吨、特种滤棒30万箱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765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
由于设备未全部配置,产能降低;异形包装2万箱、新型内衬纸2万箱、新型接装纸2万箱未建设且不再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一层的生产区为将军新材料特种滤棒生产及仓储区。二层的生产区为将军新材料爆珠生产及仓储区。 | 实际建设情况:一层的生产区,原设计为将军新材料特种滤棒生产及仓储区调整其南侧1700****卷烟厂异型卷烟加工区。二层的生产区,原设计为将军新材料爆珠生产及仓储区调整其东侧1430平方米为试验线区。 |
**卷烟厂生产研发空间受限,影响生产经营与发展。 目前,**卷烟厂生产空间受限,已对现有生产与经营造成影响,突出表现在:联合工房生产区域面积紧张,异型卷烟生产空间不足,500kg/h试验线调整空间受限。同时,公司雪茄烟研发设施严重不足。 (-)异型卷烟生产包装空间不足 ****卷烟厂卷包设备更新计划,自2021年至2024年陆续购置9组超高速机组,因高速、超高速设备及其配套的自动物流、物料站设备占用空间大,其中新购置的5组细支超高速和1组双中支超高速卷包机组,较被置换的原中速机组单位产能占地面积增加35%左右,导致卷包机组占地面积需增加约1260平方米。2020年新增1组试验用包装机,需新增面积约300平方米:因此,卷包车间设备占地面积有1560平方米的缺口。 ****卷烟厂卷包车间布局规划,卷包车间生产区域将布置卷包机组31组,用以满足“**”(白将军)(心悦)(儒风细支)(白将细支)(红将军)(**)(金将中支)(儒风双中支)以及**加工品牌等主要卷烟规格的生产。上述设备已将现有场地全部占用,而现有的卷烟型雪茄卷包机组、出口烟卷包机组、多规格包装机组及配套卷接机组,84mm细支卷包机组,圆周22mm中支卷包机组等异形卷烟机组、试验用卷包机组已无安装位置,异型卷烟生产包装空间严重不足。 (二)制丝实验线调整空间受限 **卷烟厂500kg/h试验线原布置于联合工房二楼,占用空间1050平方米。因近年传统雪茄增长迅猛,为满足市场需求急需优化雪茄生产布局,经对雪茄原料处理、卷制、仓储各流程以及人流、物流、公用配套设施等方面系统考虑,需将500kg/h试验线区域调整为手工雪茄卷制区。而500kg/h试验线在联合工房内已无安装位置,需调整到具备空调、空压、除尘、消防等配套设施的生产场地。 (三)雪茄烟研发设施不足 目前雪茄烟产****卷烟厂联合工房中厅二楼,面积约150平方米。受场地限制,大量研发设备无法购置和安装无法满足雪茄研发需求,产品研发受到严重制约,****公司关于建设“****基地”实现“****基地的发展要求。因此,对标行业先进做法,****实验室并逐步配齐物理、生物、化学等各类实验仪器,消化和吸收先进的生物、化学工艺技术,****公司独有的技术创新平台势在必行,****卷烟厂厂区现有建筑已无可作为雪茄研发的区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爆珠生产工艺流程中,原环评工艺中滴丸为石蜡冷却,原料为明胶、氧化淀粉、阿拉伯胶动物性胶。原环评工艺中使用乙醇常温清洗去油。 | 实际建设情况:爆珠生产工艺流程中,原环评工艺中滴丸为石蜡冷却,现变更为MCT油冷却(MCT代替石蜡可行性论证报告详见附件15)。原料由明胶、氧化淀粉、阿拉伯胶动物性胶,变为植物性自配胶,更加环保(复配增稠剂J主要成分为琼脂、结冷胶、海藻酸钠、麦芽糊精,复配增稠剂C主要成分为琼脂、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海藻酸钠,复配增稠剂B主要成分为海藻酸钠、焦磷酸钠、磷酸氢二钠,复配增稠剂G2主要成分为海藻糖、食用玉米淀粉,均无毒无害,配方说明详见附件16)。原环评工艺中使用乙醇常温清洗去油,乙醇为危化品,现采用除油机使用除油纸除油,既安全又避免乙醇除油产生的大量危废和挥发产生的废气。干燥废气环评中未分析,属于无组织排放,企业将敞开式干燥设备升级为密闭式沸腾干燥,并新增废气处理设施。 |
爆珠生产工艺流程中,原环评工艺中滴丸为石蜡冷却,现变更为MCT油冷却(MCT代替石蜡可行性论证报告详见附件15)。原料由明胶、氧化淀粉、阿拉伯胶动物性胶,变为植物性自配胶,更加环保(复配增稠剂J主要成分为琼脂、结冷胶、海藻酸钠、麦芽糊精,复配增稠剂C主要成分为琼脂、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海藻酸钠,复配增稠剂B主要成分为海藻酸钠、焦磷酸钠、磷酸氢二钠,复配增稠剂G2主要成分为海藻糖、食用玉米淀粉,均无毒无害,配方说明详见附件16)。原环评工艺中使用乙醇常温清洗去油,乙醇为危化品,现采用除油机使用除油纸除油,既安全又避免乙醇除油产生的大量危废和挥发产生的废气。干燥废气环评中未分析,属于无组织排放,企业将敞开式干燥设备升级为密闭式沸腾干燥,并新增废气处理设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洗丸废气:车间通风系统、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处理之后通15米的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干燥废气:密闭收集,经过滤棉+活性炭处理之后通过23米的排气筒排放 |
乙醇洗丸工艺变更为除油工艺,未产生洗丸废气非甲烷。干燥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环评中未分析,属于无组织排放,企业新增废气处理设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9.684 | 0.558 | 0 | 0 | 0 | 20.242 | 0.558 | |
8.85 | 0.318 | 500 | 0 | 0 | 9.168 | 0.318 | |
0.88 | 0.0008 | 45 | 0 | 0 | 0.88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90952.7 | 11772 | 0 | 0 | 0 | 202724.7 | 11772 | / |
3.416 | 0 | 0 | 0 | 0 | 3.416 | 0 | / |
9.699 | 0 | 0 | 0 | 0 | 9.699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生活****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梅****公司进一步处理后达标外排。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出水口所检项目(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动植物油、石油类、总氮(以N计)、氨氮(以N计)、总磷(以P计)、pH、全盐量)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57mg/L、16.2mg/L、46mg/L、0.46mg/L、0.36mg/L、11.6mg/L、0.143mg/L、0.80mg/L、7.9、982mg/L,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处理设施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 干燥废气密闭收集,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3m高的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有机废气以无组织的方式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正常运行,干燥废气排气筒出口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9.6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90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32(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厂界最大浓度为1.21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为12(无量纲),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废石蜡油、废乙醇、废油墨罐和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应全部收集、妥善贮存,并按规定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合格的滤棒等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胶桶、废甘油酯桶、废甘油桶、废包装袋、不合格的加香颗粒委托****处理;废丝束、不合格滤棒属于烟厂专供,烟厂回收;不合格的爆珠委托******公司处理;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委托******公司处理;废MCT油桶、废MCT油、废除油纸暂存危废间经鉴定完成后进行相应合法处置。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产生****处理站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处理厂统一处理。污水输送管道、构筑物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产生的污水为生****处理站处理。污水输送管道、构筑物采取防渗措施。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要求,****处理厂(即**市梅****公司)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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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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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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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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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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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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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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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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