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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树木花草修剪、杂草清除等绿化养护项目
公开询价
一、询价标的
名称:****校园树木花草修剪、杂草清除等绿化养护项目
二、对供应商的要求
1.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报价人****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报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施工时间:确定中标服务商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
三、确定施工方的原则和数量
四、报价要求
2.时间:2024年11月9日下午5:00前,逾期视为放弃。
电话:135****4391
五、报价人复函内容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加盖公章)。
2.响应本次询价服务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付款方式
完成施工且验收合格后,提供发票一次性对公付清款项。
七、其他事项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公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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