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催化脱氢装置 同类项目:催化脱氢装置>采购(项目编号:****)项目,于2024年11月4日14时30分进行谈判,****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最终响应报价:人民币****000.00元
评审业绩:**油田尖北、东坪区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脱氢橇及变压吸附橇采购包设备
交货期: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公司
最终响应报价:人民币****000.00元
评审业绩:****瑞****公司脱氢加脱水和纯化设备订货合同
交货期: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1日
谈判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集团****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om/)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集团****公司
2024年11月6日
附件:评审情况 项目名称:****催化脱氢装置采购 项目编号:****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最终响应报价(元) | 初审通过/不通过 |
1 | ****公司 | / | 不通过 |
2 | **** | ****000.00 | 通过 |
3 | ****公司 | ****000.00 | 通过 |